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民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2-17      发布日期:2023-02-17      沪民办发〔202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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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上海民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继续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上海民政工作总结

 

2022年,上海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上海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兜底保障基础不断夯实

2022年,上海民政始终贯彻落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有关要求,深化各项救助措施,纾解民生急难,为困难群众兜住底、兜牢底。

一是着眼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修订出台《上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意见》《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上海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

二是着眼保障水平提高,不断抬高民生保障底部。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7月1日,本市进一步调整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增幅6.76%,相应调整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保障全市16.75万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全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6亿元。全年4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7188万元;发放一次性菜价补贴,资金1745万元;牵头为困难群众、困难失业人员等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5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防疫药品和物品包,助力困难群众平安防疫。

三是着眼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政策找人”。制定本市社会救助领域全面推广“政策找人”工作方案,深化“铁脚板+大数据”的找人路径,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底数排摸,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服务。下发深化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强化预警分析。

四是着眼“一个都不能少”,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深入开展“帮你找到家”行动,全年共帮助1939名受助对象返回家乡。制订《救助管理站受助未成年人入站与接领工作指引(暂行)》,进一步规范未成年受助人员救助服务。积极开展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做好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家庭寄养孤儿的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全年完成安置孤儿16人。为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强关心关爱。修订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补贴对象范围、政策衔接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4亿元,累计惠及9.18万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28亿元,累计惠及22.49万名残疾人。

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022年,上海民政全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一是圆满完成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0个、社区老年助餐场所200个、养老床位5781张,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2136张,完成6804户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221家街镇未保工作站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实现全市街镇全覆盖。

二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圆满收官本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增量”,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全力推进落实《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编制《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经市政府批复出台,明确了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为今后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提供了规划保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颐养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全年发放老年综合津贴66.98亿元,累计惠及430.99万名老年人。围绕“增能”,提升服务能力。推出全市养老床位统筹及轮候试点,加强保基本养老床位的统筹利用。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已建成9438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全市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的街镇达到170家,推进社区早发现、早干预。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研究出台养老服务领域人才落户重点机构认定办法、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政策等,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发展。大力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深化医养结合。会同市经信委发布《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围绕“增效”,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推出《上海市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防疫支出、社会保险、房屋租金、人力资源,以及金融支持等,出台了针对性扶持举措。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方式。开展养老机构监管“1+6”专项行动,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医疗活动、防诈骗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筑牢行业安全屏障。

三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指导做好全国未保工作示范区创建,依托街镇未保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社区心理关爱服务试点,继续实施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儿童支持服务项目,为300余名困境儿童提供个性化家庭监护支持。修订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保障对象、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等予以进一步完善。会同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妇联等10部门联合出台《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应急响应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未保服务品牌推介和宣传活动。发布《特殊儿童社会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规范》,规范儿童类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依法规范做好未成年人收养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不断改进残疾人服务。修订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进一步优化补贴发放流程及租期,提升群众使用的满意度。制订《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明确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建设路径和配套措施。

五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全面实施《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引》,上线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网上预约功能,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着眼于“放管服”改革,9月1日起,在9个区试点婚姻登记“跨区通办”,12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区实现通办,为群众婚姻登记提供便利。2022年婚姻登记总量为97039对(办理跨区登记8267对),其中结婚登记72048对、离婚登记24991对。指导奉贤区深化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开展本市非营利性婚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规范婚介行业秩序。

六是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持续规范殡葬代理服务行业秩序,扎实做好“活人墓”、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殡仪馆公益属性发挥不充分等突出问题摸排整治规范。修订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重新启动编制“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强对农村地区公益性安葬设施的规范管理。修订《上海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的发放和管理。统筹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

三、基层治理不断深化

2022年,上海民政紧密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关要求,更加积极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区实践。深入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发布《上海市参与式社区规划导则》,通过“参与”来引导居民群众共建社区美好家园。完成“社区新基建”三年行动,发布《社区新基建工作指引》,推动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提升居村为民服务能力。聚焦疫情中暴露出的不足,针对居委会管辖规模过大的问题,制订本市大规模居委会拆分工作指引。针对居村公共卫生能力薄弱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居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有关文件,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社区治理规范化精细化。编制发布《上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打造居民家门口的社区服务设施。指导开展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征集和推广活动,评选出“十大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和“十佳最具活力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分类治理,进一步探索有效治理途径。

四是深化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社区云2.0”建设,“上海社区云”小程序已经覆盖16个区6000多个居村,并不断拓展应用场景。以“一标三实”实有人口库数据为基础,加强人房信息动态更新,以数据共享更好为基层减负赋能。

五是加强居村队伍建设。开展年度“上海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彰显社区工作者风采。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就业形势,开展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全市共计2600多个名额,充实到街镇、居民区服务和管理岗位。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社区防控专岗招聘工作。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社区工作者5.7万名,平均年龄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92%,平均薪酬13.5万元/年。

六是深化优化社区事务受理“一网通办”。完成2022年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现场评估,继续深化“两个免于提交”工作,“一网通办”人工在线帮办第二批事项上线。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287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含分中心),汇聚200个事项,其中199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年受理群众办件超1300万件。

七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做好相关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前期指导和审核报批工作。完善行政区划专库相关基础数据。深化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加强地名管理,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审核任务。制定《上海市居(村)委会名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本市居村名称管理。至2022年底,本市共有107个街道,106个镇,2个乡,6405个居村委会。

四、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2022年,上海民政通过完善制度举措,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不断提升城市温度。

一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党建三同步”,切实将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支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2022年新成立社会组织366家,其中社会服务领域社会组织109家,占比29.78%;科技领域社会组织40家,占比10.93%;社区社会组织89家,占比24.32%。推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社会组织登记,新成立3家名称中含有“长三角”字样的社会服务机构和12家长三角县级异地商会,促进长三角区域资源整合、协同发展、互联共享。登记成立上海资产管理协会、上海市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助力上海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7308家,其中社会团体4295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2403家、基金会610家,从业人员42.38万人,总资产达到665.28亿元。实施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服务社区的优势,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召开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推进“两会一中心”建设。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支持力度。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和募捐方案备案工作。细化落实承租国有房屋的社会服务机构减免房屋租金政策,核定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476家,涉及申请房租减免金额2.57亿元。完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供需对接平台升级改造,编制出台2022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重大战略和重点改革任务,开展对口帮扶公益项目,撬动社会总投入资金约6045万元。举办“筑梦公益”上海社会组织联合招聘暨直播带岗活动,社会组织共发布4571个岗位,助力大学生就业。引导全市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建设,目前共有859项团体标准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声明公开,助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规范开展年检年报,全市社会组织参检率为93.85%,年检合格率(含基本合格)为91.53%。加大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共抽查223家。推进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全市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达到2929家。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和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工作,2022年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线索32批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3家,依法取缔劝散3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营利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深化慈善事业发展。组织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一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评选出32名第一届“上海慈善奖”表彰对象,选树一批具有上海特色、慈善特征的慈善标杆典型。开展“上海慈善周”活动,发布年度《上海市慈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积极弘扬慈善文化。出台《上海市慈善组织认定和取消认定暂行办法》,健全本市慈善组织准入与退出机制,2022年新成立和认定慈善组织41家。依法开展慈善信托,目前,本市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8单,总金额约1.57亿元。

三是推进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完成年度上海市高级社工师评审,目前上海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3.7万人,高级社工师27人。加强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印发《上海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和服务指南》,建成各级各类社工站502家。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联合印发《上海市“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与甘肃省民政厅签署《“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合作协议》,服务覆盖甘肃省23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深化公益基地建设。

一年来,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在推进民政业务工作的同时,有序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社区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等工作,助力大上海保卫战。同时,精心做好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确保疫情时期民生保障工作不断不乱。

一是筑牢社区疫情防线。牵头开展地区组有关工作,精准精细强化社区防控指导。持续做好入境人员闭环转运隔离,至2022年底本市累计转运隔离入境人员约118万人次,日均1524人。抓细抓实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人员闭环管控,规范隔离人员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督查互查,建立市级层面定期暗访督查、区级层面每月自查互查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督查暗访,消除安全隐患。从严落实社区隔离管控,实施社区重点人群分类管理,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排查管控。全力做好集中隔离房源筹措和调度工作,多措并举加大筹集力度,建立并完善各区房源互济机制,确保“应隔尽隔”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大上海保卫战”期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隔离房源筹措和统筹调度,严密组织开展跨省转运,严格集中隔离点管理,扎实开展社区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密接人员集中隔离房源新增10万余间,最高达到12.4万间;累计隔离密接人员和拔点高风险人员72万人;累计向江浙皖三省转运隔离人员12.3万人;推动全市1.3万多个住宅小区、2.47万个村组落实防控措施;推进全市创建19331个“无疫小区(村组)”。

二是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围绕城市运行和民生保障,民政部门立足职责定位,开展系列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它防疫工作,参加市指挥部转运专班,做好方舱医院出院人员返回社区后衔接工作;参加市指挥部市民诉求回应专班,建立疫情期间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障机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参加市防控办督导组,对部分区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沪滞留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加大对街面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的主动巡查力度,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力度,强化临时救助,确保疫情期间不发生因失救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12月中旬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不辞辛劳、全力奋战,做好殡仪服务工作。

三是动员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引导发挥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对接社会爱心资源,积极募集款物、筹措资金,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收入达13.16亿元,捐赠支出达13.06亿元;行业协会商会链接大型商业服务机构和企业,协调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助力维护产业链稳定并推动复工复产;社会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全力参与医疗救护、核酸检测、应急消杀、物资转运等,扎根社区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和志愿活动、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夯实基层“防疫墙”。

四是深入细致开展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下发《上海市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三版)等一系列防控文件,明确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民政精神卫生、殡葬管理、流浪乞讨救助、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及彩票站点8类行业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零报告”。严格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封闭管理,全力构筑疫情防线。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专门成立市、区两级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专班,采取“市包区”“区包院”的方式,全市800多家服务机构、3万多名员工全力守护8万名民政住养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全面推进养老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11月以来,深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要求,并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时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下发工作提示,加强物资和药品保障,最大程度守护服务对象生命健康。

一年来,市、区民政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一是持续加强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聚焦群众需要和关切,有序推进民政法规制度立改废,完成《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修订,审核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健全民生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浦东引领区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做好民政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着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力推动“发放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两个事项实施免申即享,推出“社会组织税收优惠两项资格”一件事,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两个事项所涉业务流程进行改革。将社会组织部分登记事项列入“好办”“帮办”事项,在登记环节落实“两个免于提交”。落实国务院“公民婚育一件事”改革,推进婚姻登记、户籍申报、生育登记等跨部门事项集成一件事、一次办。

三是认真做好民政宣传和科研工作。巩固拓宽宣传阵地,讲好民政故事,积极稳妥开展舆情处置,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开展民政科研工作,在2022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优秀研究成果评选中,上海民政系统获得一等奖1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4篇。编纂出版《上海民政年鉴2022》。

四是锻造高素质民政人才队伍。下大力气抓好民政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进一步加快培养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社工、医护、养老、殡葬、康复辅具、慈善公益等领域的领军人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市民政系统涌现出一批体现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市救助管理站唐怀斌同志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五是扎实守牢安全底线。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民政各项资金使用。健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保密管理和运维保障机制。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民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

六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制定《上海民政行业2021—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以新一轮文明创建为牵引,不断深化民政行风政风建设。注重发挥劳模工匠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励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一年来,上海市民政局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发挥带头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提升政治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上海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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