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1-28      发布日期:2026-01-30      沪发改环资〔2026〕17 号

字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6〕7号、16号、18号、20号,沪商商贸〔2026〕2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5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10655.73991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二批570人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043万元。

  2.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1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批9075人次汽车置换更新(燃油车)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1797.5万元。

  3.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1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一批16168人次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4252万元。

  4.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5〕17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64514.62991万元。

  5.按照《2025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合计152152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9048.61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相关附件

分享: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