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8-02      发布日期:2022-08-05      沪民社团发〔202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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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根据国务院安排部署,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以下简称《三部门通知》,详见附件1),现就本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三部门通知》要求,围绕“五个严禁”和“15项重点整治内容”,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压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速经济恢复重振贡献力量。

二、“回头看”工作范围

本市开展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主要包括: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列入脱钩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以及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商会。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前完成)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三部门通知》中明确的15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我为企业减负担”的工作要求,对2021年以来的收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检视行业协会商会有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国家和本市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对行业协会商会新设立或新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要开展全面自查,相关情况要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对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要及时取消并限期退还。为确保“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市民政局专门开发了问卷小程序(详见附件2),方便各行业协会商会填报。

(二)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阶段(8月底前完成)

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行业协会商会年度检查、抽查审计和日常监管情况,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整治的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其他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会同民政、发展改革部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对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整改情况,推动对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成本审核,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按照管行业要管组织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依章程开展活动的管理,对行业协会商会在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

各区、各部门根据自查、抽查和举报情况,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整改,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

(三)宣传报送阶段。(9月上旬前完成)

各部门要持续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大力宣传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营造“回头看”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自觉对照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反映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整改。要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的要求,结合上海经受的疫情考验和会员单位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通过减免、降低、缓交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落实分工负责。按照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要求,市民政、市发展改革、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区民政、区发展改革、区市场监管会同区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区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对行业协会商会“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审核把关。各区、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各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各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于9月5日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专项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1.《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

           2.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填报二维码

           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

市民政局 居文薇    电话:23111698

邮箱:juwenwei@mzj.sh.gov.cn

市发展改革委 王磊    电话:23113919

邮箱:wangl@fgw.sh.gov.cn

市市场监管局 李婷    电话:64220000转1572

邮箱:shfld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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