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函〔2025〕108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季昕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资基金延期退出机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关心的基金退出可能导致被投项目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近年来,市国资委会同相关委办,持续细化、优化国资基金各环节举措,通过优化国资基金管理及退出机制、组建并购基金矩阵、推动S基金产业接力等方式,丰富股权投资机构退出渠道,助力优质项目获得持续的金融资本。
一是优化国资基金管理及退出机制。2024年,市国资委出台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和《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推动国资基金优化退出机制,完善不同类型基金的退出政策,科学合理确定退出期。我们支持监管企业通过接续投资、并购等方式,给予项目长周期支持。
二是打造国资并购基金矩阵。截至目前,市国资委推动市属企业在国资国企改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民用航空、商业航天、文旅消费等领域组建了不低于500亿元的国资并购基金矩阵。力争到2027年,做强做大8-1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形成并购交易规模超3000亿元。
三是推动国资S基金发展。市国资委指导上海国投公司牵头设立规模100亿元S基金,指导上海国际集团牵头设立了规模15亿元的S基金,完成上海集成电路一期基金剩余股份转让。联合市委金融办,指导上海科创母基金与上海股交中心发起设立国内首个S基金联盟。同时,市委金融办加快完善上海股交中心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平台,提升S市场信息交互效率。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推动监管企业结合实际,落实落地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加快推进并购重组及S基金份额转让,助力疏通项目的退出渠道。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