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2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崇明区本级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4年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落实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全力以赴安商稳商
一是切实加强收入征管。财政、税务、投资促进等部门紧盯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财政收入执行情况,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落实重点企业税基评估机制,服务乡镇、园区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安商稳商工作。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步监管、同步调控,全力收窄财政收入降幅。二是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梳理甄别各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财政性结余资金和一年以上结转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实施区级部门及其系统内部闲置资产登记入仓专项工作,实行新增资产预算管理与公物仓信息匹配联动,进一步发挥公物仓在盘活闲置资产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坚持协同理财,强化部门联动,紧盯市级政策导向与资金投向,全力争取上级部门对本区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做大全区财力盘子。对于符合资金申请条件的项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向上申请,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尽快落地。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制定出台本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坚持“过紧日子”鼓励清单“十二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审慎研判预算未安排的新增支出事项,明确提出“五做五不做”原则,切实为支出“瘦身”。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区镇两级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事项,对支出方向、支出领域类似或政策目标交叉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进一步解决专项资金“小散乱”问题。三是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制定出台《崇明区预算执行监控实施方案》等风险管控文件6份,护航全区财政规范运行。做好债务管理与风险管控,动态监测本区债务风险情况,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
三、聚焦重点改革任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事前绩效评估。针对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区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按照“随申报、随评估、随入库”原则,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聚焦中央市级专款、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效益方法运用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降本、增效、优化管理,推动预算管理和服务效率相互促进、持续提升。三是规范购买服务管理。督促财政、编办等部门加强购买服务管理,锁定购买服务存量项目个数和规模,并持续规范存量购买服务项目。严控新增购买服务项目,加强购买服务项目必要性论证,按照购买服务项目所属类别落实分类管理要求。
四、强化审计监督力度,稳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一是开拓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深化数据资源共享与利用。充分运用智慧审计联网系统,以财政支付数据为出发点,规范采集民生领域、国资国企等被审计单位业务数据,通过系统性审查、修正、转换提高数据可使用性,采取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等方法,进一步精准筛选问题疑点。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项目,依托“天地图”地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多源图斑空间叠加分析,结合现场抽样校对偏差,科学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审计整改。制定印发《崇明区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对于审计整改实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结果认定等,明确具体标准和执行要求,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部门跟踪检查责任。制定印发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台账动态管理。三是深化贯通协同,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台账,定期归集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持续开展审计宣讲“三进”,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特此报告。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