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经评估,2021年8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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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2021年8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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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