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8-05      发布日期:2026-08-07      沪发改规范〔202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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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展改革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经评估,2021年8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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