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院: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本市印发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6〕1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结合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压紧压实安全链条安全责任,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
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贯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本市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演讲比赛和案例、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等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及相关公益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案例解析片,积极参加“全民安全公开课”,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聚焦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深刻吸取各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应知应会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本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对标排查整改重大隐患,落实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机制。
推进本市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八条硬措施”、建筑保温材料和冷库安全、围墙安全、玻璃幕墙、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演练,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地震、极端天气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强化各级人员不占用、不堵塞安全通道意识,普及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针对医院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拆除阻碍逃生的各类铁窗铁栅栏,确有必要安装的防入侵设施,必须改成能从内部打开不妨碍逃生的装置。各类建筑物中的消防通道、室外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三、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应急演练
根据国家《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氛围,在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公益广告片、海报、滚动字幕等多种宣传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单位员工进行安全警示提示。积极参加区应急、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必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在各类建筑醒目位置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每半年1次,其他单位1年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教育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积极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根据防台防汛工作要求和高温炎热季节消防事故防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演练。
四、开展特种作业岗位和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活动
重点做好特种作业岗位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100%持证上岗。做好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遵守安全规程,帮助、指导、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高处、临时用电、受限空间、检维修、临时动火、临时起重、拆除、动土等直接作业的基础知识。强化单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等情况开展安全培训。
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八条硬措施”宣传活动,对进入单位工作的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提示;开展“外包外租单位”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相关活动,在单位内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五、汇总上报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坚持节俭规范办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做好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各单位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开展1次全面的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演练;单位领导参加1次安全月活动专题活动,参加1次演练,组织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防汛防台工作;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区所属医疗机构)、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院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市级医院将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报送上级办医主体。我委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吴老师
联系电话:23117883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邮编:200125
附件: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