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肉制品(含第1号修改单)》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印发日期:2025-12-13      发布日期:2025-12-18      沪卫食品〔2025〕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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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即日起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肉制品(含第1号修改单)》(DB31/2004-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DB31/2017-2013)

特此通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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