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04-02      发布日期:2021-09-30      沪规划资源调〔2021〕1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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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调〔2021〕108号

本市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构建权责分明、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保障和提升本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2021年4月起开展本市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括例行监督检查和“多测合一”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市测绘质检站)开展具体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年度例行监督检查

本年度计划检查60家测绘单位,包括2020年度初次取得测绘资质单位11家、2020年度监督检查成果不合格单位1家、2020年度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单位1家以及其他被列入例行监督检查单位47家。

检查内容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原则上为受检单位自2019年以来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每家单位抽检1件。

(二)“多测合一”专项监督检查

本年度计划检查21家“多测合一”测绘单位,2020年监督检查不合格且从事“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列入本年度受检单位名单,通过多测合一项目管理系统,对21家测绘单位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项目中,随机抽取21件作为受检项目;2020年以来无完成项目的,项目完成时间向前延伸至2019年,已通过监督检查或已委托市测绘质检站检验过的成果原则上不再抽检。

三、进度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方案确定):2021年4月,市规划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并确定监督检查技术方案。

第二阶段(考核、抽检):2021年4月至10月,市测绘质检站根据监督检查技术方案对受检单位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结果汇总):2021年11月,市测绘质检站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编写报告上报市规划资源局。

第四阶段(结果通报):2021年12月,市规划资源局综合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市测绘质检站要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和市规划资源局有关成果质量监督检验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检验纪律。

(二)各受检单位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资料和检验样品,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受检单位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或拒绝接受检查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本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测绘资质管理和诚信信息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1年例行监督检查受检单位名单

2.2021年“多测合一”专项监督检查受检单位名单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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