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5-07-10 发布日期:2025-07-10 沪奉府批〔2025〕42 号
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提升白庙港等河道等级为区管河道的请示》(沪奉水务〔2025〕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白庙港等13条段、20.22公里河道提升为区管河道,提升后的河道长效管理委托相关街镇按照河道管理等级要求进行养护管理。请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