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北宗村乡村单元)调整方案(2017—2035年)》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2-01-07      发布日期:2022-01-10      宝府〔202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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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郊野单元村庄北宗村乡村单元规划调整方案20172035年>的请示》(宝杨府〔202158号,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布局优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下,结合拟引入项目对《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北宗村乡村单元中涉及地块的用地布局及相应开发容量进行调整,其中包括:

建设用地方面,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其中0203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由 10757 平方米增加至 30702 平方米,容积率由 1.2 调整为 2.0,建筑高度由 13 米调整为 18 米;0204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由 17056 平方米减少至 10071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 13 米调整为 18 米。

农用地方面,总用地面积不变,其中0201与 0206地块由原规划商业用地调整为农用地,总面积 8872 平方米;林地、耕地及设施农用地总用地面积不变。

二、原则同意停车场、体育健身、环卫设施等其他设施用地布局根据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设施数量及建设规模不得减少。

三、原则同意道路系统调整。原杨宗路乡村道路东段线型向北调整与富长路连通,由约 56 米拓宽至 7 米;陆家桥宅和项目北侧建筑间,规划一条东西向宽 4 米的乡村道路。

请你镇接文后按照实施计划,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同时务必依据《调整方案》加快完成减量化任务。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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