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和制度环境建设,推动民营企业敢闯敢干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动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近年来,上海通过“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一系列举措,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目前,上海新设民营市场主体占全市新设市场主体比重95.7%,民营经济增加值在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3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九成。下一步,我们将在制度、政策、服务等方面加大引导扶持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优、更好的营商环境。
一、要着力加强营商环境整体性优化、系统性提升
《建议》指出,影响和制约民营企业敢闯的问题主要是地位作用保障仍需深化、惠企政策落实仍需加强、公平竞争环境仍需改善、法治环境优化仍需提速,需加强政策和制度环境建设,推动民营企业敢闯敢干。这个建议针对性很强,作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牵头部门,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将充分吸收借鉴。
近年来,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深化,我们着力推进营商环境政策和制度环境的系统性提升。一是工作安排上,突出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多个维度,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监管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等重要领域出发统筹考虑,既要拉长板也要补短板,提升上海营商环境综合优势。二是工作推进上,无论是监管还是服务,都要求强化整体政府理念,从市场主体视角出发,打破传统的部门、层级、区域界限,通过实施更多的监管一件事、服务一件事,实现小切口、大突破,全力优化企业办事体验。目前,全市统一的企业登记数字化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全市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市场主体身份码”等改革稳步推进。三是工作成果上,既用好科技手段和数字化赋能,推出更多实践中管用、操作者爱用的系统平台;还加强立法立规,及时将优化营商环境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制度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牵引。
与此同时,全市各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政策制度环境优化。
1.积极推动构建对民营企业更友好环境。比如,贵单位根据中央、市委和全国工商联部署要求,结合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紧扣“两个健康”主题,积极推动构建对民营企业更友好环境。主要包括:一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氛围,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立体宣传格局,全方位宣传展示工商联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宣扬先进典型,讲好民企故事。二是助力构建良好发展生态,召开上海民营经济圆桌会并协助各区举办圆桌会,健全政企互动、市区联动、商会协同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工作机制。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与公检法司联系合作,扎实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等工作,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比如,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本市相关部门及上海证监局建立了私募基金设立综合研判会商机制,为民营私募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集聚各类优质私募机构落户。据中基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上海共有私募基金管理人4410家,管理基金4.1万只,总规模5.05万亿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3.持续加大“放管服”力度。比如,为优化提升企业融资环境,陆续出台系列政策。一是推进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出台《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制定《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正在制定现场检查指引、非现场监管指引等。基本形成一套涵盖从机构准入、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到市场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的四类机构监管制度体系。二是扎实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严格把握地方金融组织准入标准,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运用包括高管约谈、股东约谈、专项检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在内的监管手段。密切关注经营异常企业,预判风险,早发现、早处置,依法合规处置重点风险个案,及时清退经营异常企业。
4.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比如,上海法院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严格审慎处理,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正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经济活动中的“回扣”“好处费”等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避免将行政处理、民事制裁升格为刑事追究,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另一方面对涉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对涉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的调查取证活动,严格限定相关人员范围,不对非涉案当事人、非涉案项目和非涉案财务账册进行“普遍化”排查、调查和取证。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认真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犯罪,不该采取羁押措施的一律不采取,不该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查封,不该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律不扣押冻结。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积极做好办案风险防控,避免因司法办案不当引发和加剧民营企业经营风险。
二、加强民营企业政策和制度环境建设的工作考虑
针对《建议》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企业服务和监管、公平竞争环境改善、加强改革落地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工作考虑。
1.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2020年《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实施,并于2021年进行修订。陆续出台《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今年还将修正《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针对深化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化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就业促进等出台地方法规,继续擦亮法治名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体系,依法加强产权、企业家权益保护,打造身边的法律服务体系,帮助民营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深化“公检法司”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计划,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做好立法协商、依法维权、法治宣传、商会调解、企业合规等工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2.持续完善企业服务和监管。今年出台的6.0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聚焦九个方面,推出51项任务实施针对性涉企政策改革,着力提升企业满意度。比如,政务服务方面,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问询难、办事繁现象,进一步优化在线帮办、深化“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服务体系。政策服务方面,针对企业反映政策找不到、不好懂、兑现难等问题,推动设立惠企政策综合窗口,建立政策发布、解读、宣传“三同步”机制,推进政策“免申即享”。企业服务方面,全面推行网格化企业服务模式,推动政府部门建立代办帮办制度,为企业提供更贴心周到服务。精准高效监管方面,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推进风险监测预警和非现场监管,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不必要干扰。规范监管执法方面,推动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运用统一执法系统。信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法治保障等方面,也推出了建立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等平台作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高效解决企业诉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好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专报等渠道积极建言献策。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和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指数调查。组织民营经济大讲堂,扩大涉企政策知晓面和通达性。
3.积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本市已在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效率方面开展了探索,今年的6.0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中,专门推出促进市场竞争专篇,涉及反垄断法律及执行、知识产权法律及执行、支持企业创新、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包括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做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总门户和综合交易、服务、监管系统,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等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基础制度建设,并发挥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协调联动作用,推动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扶持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同等待遇,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被拖欠款、信用修复等实际问题,更大力度清除各种隐形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切实加强改革落地落实。我们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6.0版任务举措落实,确保抓出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感受度。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与“放管服”改革、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有机衔接。二是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联合督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三是加强宣传推介,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精准宣传推广工作。四是围绕民营企业重点关切,适时举办民营经济发展论坛、民营经济圆桌会,构建多层次的政企沟通机制,践行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环境。
为强化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任务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已按照市领导要求建立逐月跟踪督办工作机制。以上工作考虑,条件成熟的工作事项将同步纳入6.0任务,确保能落地、出实效。同时,我们将结合《建议》提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研究,做好后续工作储备,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更新迭代,不断取得新成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