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局,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局所属相关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22〕43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按照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的实施方案、市交通委的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市级行业管理单位要跨前一步,主动对接各区相关单位,加强指导与协调,帮助解决遇到的难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加强跟踪问效,严格追责问责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开展督查工作,及时掌握推进情况,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交通委将本项工作实施情况作为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对于推进不力的将实施“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治理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将通过约谈、挂牌督办和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三、抓好任务推进,畅通信息报送
4月25日前,请市道路运输局、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机关相关处室将工作方案(或计划)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4月至10月,各单位要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确保任务落地见效;每月25日前,请市道路运输局、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机关相关处室(汇总对口委属单位的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12月,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12月5日前,请市道路运输局、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机关相关处室(汇总对口委属单位的工作)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委办(联系人:刘俊海、高晨东,电话:23115352、23115210,传真:83090181,邮箱:jtwawb@126.com)。
附件:1. 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任务清单
2.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