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印发日期:2025-07-23      发布日期:2025-07-29      沪崇府发〔2025〕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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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16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以及问题清单。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美丽崇明生态环境基础

(一)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召开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强化国控站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加强全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源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区域污染天气的应对,联合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动与江苏省南通市大气监测数据的互联共享。加强崇苏通区域间交流学习,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协同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镇村级河道河床修护工作方案

加强统筹管理,推动河道淤堵隐患排查,分级分类推进河床清理养护、河道清淤疏浚等工作,切实提升行洪排涝能力。针对河道名录中的小微水体,开展全面排摸,对有重要作用的小微水体纳入河道实施管理;结合人居环境、市容市貌等要求,对其余小微水体加强关注。

三)规范水资源调度管理

根据《崇明区水资源调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崇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充分发挥本区水闸工程的综合效益,确保区域防汛安全和河道活水畅流,保障防汛,保护水生态。三岛水闸管理部门根据贯通水系、调活水体、营造水景、改善水质的要求,做好水资源调度、活水畅流,改善内河水质工作,营造良好水环境。崇明区以水质提升为核心目标,深度聚焦水体清澈度改善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项目。稳步开展竖新镇春风村、新河镇新民村、中兴镇爱国村等6个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覆盖共计289个断点。完成2个水美村庄与1个水美社区的试点建设任务。积极探索恢复内河河道调水制度,加强闸河联动,通过水体流动稀释污染物,保障河道最小生态需水量、提高水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切实保障农村水环境质量。

二、着力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置工作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评估

按照“绿色低碳、生态治理”的理念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形成符合实际的“一村一策”治理方案和“一设施一方案”的优化路径。紧密结合行政村实际情况,以村庄地形地貌、资源禀赋、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等周边条件作为实际考量,以行政村治理情况、设施运行的真实数据为基础前提,科学合理制定治理(管控)方案,以处理模式、处理工艺、处理效率、出水水质、成本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农污治理,推动治理从“全覆盖”向“高质量”跨越。

(二)试点推进农污治理新模式

结合农田、林地、自留地,主动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建设和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生态型农污治理新模式,积极开展农污治理资源化利用试点,通过将处置后的农污应用于浇灌“小三园”和林地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污治理提质增效。利用污水处理厂富余处置能力,积极推动污水纳管,并进一步解决雨污混接和管网配套问题对于生态资源禀赋丰富的区域,则考虑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模式。对于老旧设施必要时采取工程性措施进行修缮改造,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大监测覆盖面和准确性

围绕“因地制宜,持续运行,稳定达标”的工作要求,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分工协作,共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日处理能力大于等于20吨/日的设施的水质监测工作,区水务局主要负责日处理能力小于20吨/日的设施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农污设施水质监测工作达到“全覆盖”。同时,区水务局还注重提升村民对农污日常运维和监管工作的参与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污治理。区生态环境局预计全年监测将近1400家次,覆盖全区涉及农村生活污水站点的各乡镇。科技赋能,充分利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对采样、流转、分析、质控、编制报告的电子化,统计汇总的自动化,实现监测过程高效管理。

三、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

(一)提升资源回收利用能力

组建了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堡镇垃圾分拣中转站运营推进小组,专门对接项目的运营事宜。对长兴、堡镇两个项目的运营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对标市级设施,学习先进管理理念,规范操作流程,提升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挂图作战,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湿垃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投产试运营,进一步提升我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对本区水稻、油菜、鲜食玉米秸秆的综合利用继续给予支持。结合“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机遇,依托中央扶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重点支持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形成“秸秆-饲料-肥料”循环利用模式,打造农业绿色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完善从生产端到收集端的一体化工作链,通过与本地合作社、农户等建立紧密稳固的联系,搭建起“农户+合作社+企业”的高效合作网络,保障了秸秆从收集端到生产端的高效流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分镇推进、分类实施”的利用模式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格局。指导相关单位形成生态公益林抚育林木资产的处置机制,并在项目自查报告中体现林木资产处置结果。按照《上海市生态公益林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229号)相关要求,对大径材进行分类测算和交易,对枝桠、梢头、灌木等无交易价值的剩余物进行粉碎还林等资源化利用。

(三)夯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推广秸秆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开展绿色农药源头管控。指导新建养殖场选址时远离居民区,后续的升级改造中引入对环境更友好的养殖技术和设施设备,改善养殖环境,及时清除养殖棚舍内粪污,减少臭气扩散,指导养殖场(户)关注风向、下雨天等天气,做好雨污分离等工作。持续抓好本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促进水产养殖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尾水治理工作,落实长效运维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绿色生产源头防治。

 

附件:审议意见问题整改行动清单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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