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提复〔2023〕5号
杨守业、王志敏、刘健惠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面向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您们通过对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和我市的对比分析,从创新资源配置、聚合效应、市场机制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提升上海科创资源集聚度、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和加强市场化资源配置等建议,该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做大做强我市创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阶段目标和任务,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集聚培育战略科技人才,持之以恒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与区域协同创新,全力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从形成基本框架体系向实现核心功能跃升,努力以高水平科技供给服务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2年,上海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4.2%,其中基础研究占研发投入的比重约10%;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2万家,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综合来看,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持续攀升,已跻身全球主要创新型城市行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上海-苏州集群位列世界科技创新集群第6位;在英国《自然》杂志日前发布的《2022自然指数-科研城市》中,上海从2020年的第5位升至第3位,超过波士顿都市圈和旧金山湾区;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2》中,上海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列全国第一。有关情况进展如下:
1.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做大科创资源配置总量。近年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建立投入联动与统筹机制,大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实验室组建等重大科技任务,有效带动和激发了全社会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为推进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统筹科创资源配置。科技部与沪苏浙皖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四地科技部门共同印发《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省市“三位一体”联合攻关新突破率先实现,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联合发布首批20家长三角企业创新需求,面向全国征集到133项解决方案,15项纳入首批长三角联合攻关计划,长三角合作单位超过40家。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浓度”与日俱增,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约占全国1/3,发明专利授权量约占全国1/3,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全国占比约1/3,集聚重大科学设施23个。研究设立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支持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长三角创新链、产业链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筹建任务基本完成,转入常态化建设管理运行。积极推动本市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向长三角地区开放共享,为长三角区域聚焦重大科学问题、重点技术领域、重要产业方向,共同建设科技创新高地提供保障。组建长三角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本市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于2019年共同组建了长三角高校技术转移联盟,致力于提升长三角高校技术转移能级,促进长三角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3.以国家战略科技需求为引领,优化科创资源配置。结合建设国家实验室和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的战略部署,修订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研究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方案,坚持系统布局、统筹管理,构建支撑有力、前沿领先、根基深厚的中国特色实验室体系。截止目前,本市已在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智能网联汽车、增材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先进激光技术、燃气轮机、高端医疗装备、船舶动力和超导等领域创建10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其中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已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4.发挥上海科教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科创中心建设。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为支持在沪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本市从2016年起启动了“双一流”共建。201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深化高校改革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方案》,本市从2017年开始先后启动上海大学等13所研究型高校聚焦优势学科开展高水平试点建设,引导纳入范围的高校更好地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市教委在“十四五”期间引导高校聚焦本市“3+6”重点产业布局建设42家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校与创新能级高的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协同合作,在重大实践问题、共性关键技术等方面联合攻关。同时,市教委从2013年起支持本市相关高校试点建设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截至目前,本市共有20所高校建有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基本做到理工农医类本科高校全覆盖。2021年11月,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通过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6批152个专业试点),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30个市级,其中3个国家级),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一系列举措,探索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制机制。
然而,与北京、粤港澳大湾区以及纽约、伦敦等国际一流科技创新中心相比,上海还存在不足,如高水平科技力量需加快建设,体系化布局和协同机制还不健全,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不足,科技对实体经济和产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下一步,我们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着力强化全过程创新、促进全链条加速、激发全社会活力,加快建立适应科技自立自强新要求和国际竞争新形势的科技创新新范式,加快推动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升级,并积极吸纳委员提出的三点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关于提升科创资源集聚度
1.持续完善在沪实验室体系。健全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之间相互联动、有力协同的支撑体系,面向国家和本市战略需求,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深化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持续完善组织架构与管理体制,重点聚焦区域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构建,进一步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创新要素集成。
2.持续打造高水平科研力量。加快筹建集成电路材料等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李政道研究所、期智研究院等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及高端科研平台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和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建设。支持新一轮在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筹备组建市战略咨询委员会,聘请全球顶尖科学家、企业家和投资家担任专家委员,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3.持续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支持高校重点聚焦“数学+”“物理+”“化学+”“生命+”“海洋+”等基础学科领域组建交叉学科群,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带动的跨学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产生更多跨代底层技术和硬科技成果。鼓励部分试点高校在项目遴选机制、人才和成果评价制度、创新容错机制等方面开展自主探索,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依托“双一流”高校学科优势,布局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
4.持续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一批有效整合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基地。鼓励科技领军企业联动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依托科技领军企业布局建设一批企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科技领军企业面向全球市场,提升整合、吸收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加快实现自身创新的国际化。
二、关于整合国内国际科创资源方面
1.深入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机制,健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关键技术需求共同凝练、协同实施的路径,建立长三角跨区域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进一步拓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互联互通。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协同,探索建立长三角创新创业载体共用互惠机制。稳步推进一体化示范区跨省高新区建设。
2.加大力度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主动对接国家开放合作战略,巩固和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加强与主要创新大国和关键创新小国的精准合作。鼓励和培育有条件的创新主体深度参与、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从项目、平台、人才、国际网络等方面予以支持。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打造“精品”联合实验室和“优质”技术转移中心。探索发布面向外资企业的协同创新研发项目指南。继续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在上海设立分支或代表处,进一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3.强化基础前沿探索。深入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计划,强化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推动特区试点单位组建交叉学科群,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瞄准若干世界科学前沿和学科发展方向,创新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探索培育若干科学中心。健全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积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拓展“探索者”计划,鼓励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将资金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开展使命驱动型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
4.加快培养和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梳理未来人才培养的重点方向,强化重大项目、基地、人才和资金一体化配置。强化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平台的集聚效应,加快建设战略科技人才力量,加快培养、引进、用好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三、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方面
1.持续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面向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负面清单,建立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健全科研人员创业企业通道,建立产权界定清晰、收益分配明确的合规发展机制。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效运用。持续推进科研事业单位专职技术转移机构(部门)建设,引导与第三方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披露、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推动科研机构概念验证中心试点,探索概念验证基金的有效路径,形成科学成果早期发现、技术可行性验证、技术转移和投融资机制。
3.加快推动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一窗口统办、一平台登记、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体系,探索科技企业技术资本化有效路径。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功能升级,做精做专全球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联动浦东新区做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部中心),协同同济、交大、上大等高校打造全国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标杆”。
感谢你们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