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热线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8-17      发布日期:2022-08-17      沪绿容办〔2022〕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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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绿化市容局:

为进一步提升绿化市容行业综合治理能力,提高市民诉求办理质量,提升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绿化市容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市民和社会,根据《关于印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市民热线办发〔2021〕3号)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热线综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2022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热线综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绿化市容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强化市民诉求源头治理,减少市民投诉产生,提高市民诉求办理质量,压紧压实热线工作主体责任,提升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绿化市容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群众,根据市绿化市容局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市民热线办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热线综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考核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主体

在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市绿化市容局办公室(信访办)负责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绿化市容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对象

各区绿化市容局。

四、考核周期

上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本考核年度办理周期内尚未办结的诉件工单,纳入下一年度考核。

五、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投诉总量控制、热线工作管理等内容。

六、考核项目及标准分值、评分方式

(一)“投诉总量控制”考核(30分)

设投诉总量控制项目,反映区局对行业工作的综合管理绩效水平,强化从源头上消解矛盾,从根本上减少投诉。下设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和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变化值(C2)两个指标,各占15分(具体细则详见附件3)。

(二)“热线工作管理”考核(70分)

设诉求处置绩效和平台工作基础2个类别,反映区局热线管理部门对市民诉求的处置成效,以及对区热线平台的管理水平。

1.诉求处置绩效(65分)

设先行联系、按时办结、诉求解决、市民满意4个指标,按照20%:20%:20%:40%的比例设置分值。

(1)先行联系。指区局接到市局转派诉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的先行联系情况,包括先行联系规范性及质量、效果等内容。按照先行联系评价结果进行计分。

(2)按时办结。指区局接到市局转派诉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办结回复(办复回访)情况,包括办结回复(办复回访)规范性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经审核同意延期的诉件,根据延期时限进行计算)。按照办结回复(办复回访)评价结果进行计分。

(3)诉求解决。指区局承办市局转派诉件的解决情况,包括“实际解决”“解释说明”“诉求过高”“参考备案”“未解决”5种情况。按照诉求解决评价结果进行计分。

(4)市民满意。指市民反馈区局承办市局转派诉件的满意度情况,包括“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4种情况。按照市民满意评价结果进行计分。

2.平台工作基础(5分)

设工单办理规范、信息编报宣传、平台建设管理3个指标。

(1)工单办理规范。指区局做好诉件工单的受理处置情况,包括受理移送、甄别处置、要素填写、录音提交、办结反馈等内容。按照绿化市容热线工单办理工作要求,采用综合考评方式计分。

(2)信息编报宣传。指区局做好热线相关信息材料的编报宣传情况,包括工作动态、机制举措、先进事迹、优秀案例等内容。按照绿化市容热线信息编报宣传工作要求,采用综合考评方式计分(详见附件2)。

(3)平台建设管理。指区局做好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组织架构、体制机制、服务保障、工作响应等内容。按照绿化市容热线平台建设工作要求,采用综合考评方式计分。

(三)“附加”考核

设加分和减分2个项目。

1.加分情况。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系统立功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在绿化市容热线劳动立功竞赛(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在“夏令热线”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在落实上级要求或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中,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其他对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产生较强正面效应等情况,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考核适当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在年度考核周期中,有关承办单位上报加分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绿化市容局行政服务中心)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实时提出拟加分事项建议,报请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减分情况。对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或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不力的;对工作中存在严重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或被上级、行业通报点名批评的;对诉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谎报瞒报、不当办结,或被列入行业重点督办但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其他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情况;减分累计不超过2分。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绿化市容局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减分事项建议,报请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评分

分别计算“投诉总量控制”和“热线工作管理”两个项目考核分,并结合“附加”加分、减分情况,计算综合考核分(详见附件1)。

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绿化市容局行政服务中心)将严格日常流程管理,对谎报瞒报等情况,及时核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及严肃性、权威性。市绿化市容局办公室(信访办)加强行业指导与检查工作。

七、考核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分值高低,原则上按排名前六的区设定“优秀”等次,其余为“合格”等次。

对存在减分情形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考核对象,确定为“较差”等次。

八、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市绿化市容局对区绿化市容局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本办法由市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绿化市容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绿化市容热线考核计分表

2.绿化市容热线政务信息编报宣传工作细则

3.绿化市容热线职责投诉总量考核计分细则


附件1

绿化市容热线考核计分表

考核

项目

考核

类别

考核

指标

评分方法(单位:分)

分值

权重

投诉

总量

控制

(30分)

区每万人职责

投诉量(C1)

根据该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较全市平均水平,给予相应考核分值。

50%

区每万人职责

投诉量变化值(C2)

反映该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较本区近5年平均投诉量的升降情况。

50%

热线

工作

管理

(70分)

诉求

处置

绩效

(65分)

先行联系

1个工作日先行联系情况。

20%

按时办结

5个工作日办结回复(办复回访)情况。

20%

诉求解决

“实际解决”“解释说明”“诉求过高”三类情况计100分、“参考备案”情况计70分、“未解决”情况计0分。

20%

 

市民满意

市民反馈“满意”计100分、“基本满意”计80分、“一般”计60分、“不满意”计0分。

40%

 

平台

工作

基础

(5分)

工单办理

规范

对受理移送、甄别处置、要素填写、录音提交、办结反馈等诉件工单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评)。

30%

信息编报

宣传

对工作动态、机制举措、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编辑、报送及宣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评)。

30%

平台建设

管理

对组织架构、体制机制、服务保障、工作响应等热线平台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评)。

40%

附加

加分情况

存在加分情形的: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系统立功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表现特别突出的,最高加0.5分;在绿化市容热线劳动立功竞赛(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表现特别突出的,最高加0.2分;在“夏令热线”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或表现特别突出的,最高加0.2分;在落实上级要求或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中,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最高加0.2分;其他对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产生较强正面效应等情况,视情形每项加0.1~0.5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2分

减分情况

存在减分情形的: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或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不力的,每项扣0.5分;工作中存在严重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或被上级、行业通报点名批评的,每项扣0.3分;诉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谎报瞒报、不当办结,或被列入行业重点督办但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每件扣0.2分;其他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情况,视情形每项扣0.1~0.5分;减分累计不超过2分。

≤2分

综合考核分

投诉总量控制分+热线工作管理分+(加分分值-减分分值)



附件2

绿化市容热线政务信息编报宣传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绿化市容热线政务信息编报宣传工作水平,讲好热线故事,展现行业风采,推动诉件办理质量和为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报送范围

(一)热线工作动态。与绿化市容热线相关的工作情况,包括诉求受理处置、热线工作管理、政风行风建设以及对民生热点、社会焦点、突发事件等响应处置情况。

(二)机制举措亮点。在绿化市容热线工作、诉求处置工作中,成效较好、亮点显现,对推动行业工作具有普遍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的有关工作机制、经验及做法等。

(三)先进人物事迹。在绿化市容热线工作、诉求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维护行业形象,展现热线风采,得到市民群众、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的好人好事。

(四)优秀处置案例。对诉求处置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历史遗留以及行业共性难题等,经努力,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取得实质性突破,市民群众反响较好,社会舆论给予肯定的处置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信息应主题鲜明。立足诉求处置工作实际,以解决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市民满意度感受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形势任务,聚焦工作重点,讲好热线故事,弘扬行业精神。

(二)报送信息应真实准确。描述现状及进展,反映问题及困难,分析原因及不足、评价成效及成绩,要做到客观真实、实事就是。对信息所涉及的单位名称、人名、地址、数字、案例等,要认真做好校对与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三)报送信息应迅速及时。强调时效性,及时做好素材收集、材料整理、内容编辑及信息报送。对涉及新闻热点、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力争在相关媒体、网络发布前完成报送;约稿信息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

(四)报送信息应归纳提炼。注重对信息所涉有关典案、机制的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市民反馈、社会评价的反馈提升,做到标题有高度、内容有深度、结尾有力度;分析要严谨,措辞要合理,表达要精练,确保信息质量。

(五)报送信息应格式规范。按照公文处理要求,做好信息标题、正文、段落等格式编排;配发照片应做好内容及质量审核。报送信息须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便于整理编发。

(六)报送信息应量质达标。设基础报送指标和录用指标。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不少于6篇(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年度录用不少于8篇(每季度录用不少于1篇)。与热线工作、诉求处置工作无关的,一般不予录用。

(七)报送信息应严格把关。做好信息采编及报送工作的审核把关,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做好所在区域、部门报送信息的整理汇总、台账记录与统一报送。

信息报送邮箱:fwzxxxk@lhsr.sh.gov.cn

三、信息应用

对所录用的信息,将编入或推选编入以下刊物或专栏:

(一)编入绿化市容热线刊物,包括工作简报、行业通报、“热线故事”及“优秀案例汇编”等;

(二)推选编入局内外网、“绿色上海”微信公众号等专栏;

(三)推选编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刊物专栏;

(四)推选编入“上海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刊物等专栏。

各区局要重视信息编报工作,加强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做好宣传引导,有效发挥热线各级平台信息宣传堡垒作用,不断提升诉求处置水平与服务质量,讲好热线为民服务故事,助力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3

绿化市容热线职责投诉总量控制考核计分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绿化市容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强化市民诉求源头治理,减少职责投诉产生,特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投诉定义

职责投诉是指由承办单位受理处置、属行业职责范围的相关市民投诉件,不包括咨询类和建议类诉件。

二、计算方法和公式

投诉总量控制得分为本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得分与本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变化值(C2)得分之和。

(一)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15分)

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为区当年职责投诉量与区当年常住人口数的比值(单位:件/万人)。

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越高,说明该区职责投诉总量控制能力越弱,得分越低;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越低,说明该区职责投诉总量控制能力越强,得分越高。

以市每万人职责投诉量为基准,对应第4档(9分),设置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得分区间分布表,确定各区得分情况。得分在第1、2、3档次的区说明该区职责投诉总量控制水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得分在第5、6、7档次的区说明该区职责投诉总量控制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得分区间分布表

档次

区万人职责投诉量(件/万人)

考核分值

1档

C1<3

15

2档

3≤C1<6

13

3档

6≤C1<8

11

4档

8≤C1<10

9

5档

10≤C1<14

6

6档

14≤C1<18

3

7档

C1≥18

0

注:以市每万人职责投诉量为基准,2017至2021年的市每万人职责投诉量依次为11.15、10.95、11.40、8.31、9.18,照此趋势,2022年取8~10的区间为基准,对应第4档。

(二)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变化值(15分)

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变化值(C2)为该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C1)与该区近5年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均值的差值(单位:件/万人)。区近5年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均值为区近5年职责投诉量均值与区近5年常住人口数均值的比值(单位:件/万人)。

差值为正,说明该区当年的职责投诉总量控制水平较其近5年的平均水平有所退步;差值为负,说明该区当年的职责投诉总量控制水平较其近5年的平均水平有所进步。

 

区职责投诉量变化值(C2)得分区间分布表

档次

区每万人职责投诉量变化值C2区间

考核分值

1档

C2<-8

15

2档

-8≤C2<-5

13

3档

-5≤C2<-1

11

4档

-1≤C2<1

9

5档

1≤C2<5

6

6档

5≤C2<8

3

7档

C2≥8

0

三、其他

(一)区职责投诉量以绿化市容热线市平台公布数据为准;

(二)区常住人口数以相关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三)相关内容若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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