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发〔2021〕32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施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政府决定:
施皓同志任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敏同志任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慧同志任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艾放同志任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鑫同志任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裔锦、严涛同志任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筱菁同志任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英、金璐同志任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军蓉同志任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松同志任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伟同志任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璐同志任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包善斌同志任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斌同志任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靓娴同志任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明、顾梁平、俞晶同志任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建川同志任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林晖同志任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丹、顾燕萍同志任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文越同志任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燕华、赵静英同志任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漪、韩云志同志任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峰同志任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旻坤同志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理立同志任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革同志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袁宏燕、陈道友同志的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国强同志的浦东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艳同志的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伟同志的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文同志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崔凯同志的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徐珲同志的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黄飞同志的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磊同志的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玲、胡志方同志的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悦静、翁冬艳同志的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盈同志的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山同志的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春红、徐钦建同志的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祝君同志的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咏昀、俞剑红同志的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华汇同志的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董静、李爱武同志的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东同志的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陆敏、陈华同志的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