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免申即享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3-23      发布日期:2026-03-24      沪数〔2026〕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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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数字上海”建设,深入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工作,项目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政策直达快享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数商企业优秀产品项目

  (一)支持条件

  1.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上海市数商企业优秀产品的牵头单位。

  (二)奖励标准和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二、“随申码”社会化应用项目

  (一)支持条件

  1.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随申码”创新应用场景中兼具创新性、社会价值和商业潜能,积极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和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随申码”创新应用场景中优秀的企业,按三个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一等级(创新突出、应用价值显著、技术实现完善、社会价值突出)30万元,第二等级(创新与实用性良好、技术可行、社会价值明确)20万元,第三等级(具备创新与实用性,技术实现有特色)10万元。

  三、物联感知特色案例项目

  (一)支持条件

  1.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纳入2025年度上海市物联网及物联感知“物智沪联”特色案例且物联感知数据已按要求接入本市物联智能感知体系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和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四、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支持条件

  1.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对在本市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数字基础设施,面向企业提供数据、算力、智能体应用等数字服务,纳入本市数字公共服务中心、数字公共服务驿站范围且实体化运行的单位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和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公共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公共服务驿站投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完成公示后,当年度相关资金由市数据局直接拨付至主体。

  2.若同一主体满足多项支持条件,原则上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只可享受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一次支持。

  3.联系方式

  上海市数商企业优秀产品项目,23117465

  “随申码”社会化应用项目,23118463

  物联感知特色案例项目,23118423

  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3118443

  上海市数据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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