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12-20      发布日期:2025-12-01      沪疾控局监督〔2025〕8 号

字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沪府办202516)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消毒产品行业规范发展,市疾控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

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沪府办〔202516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本市消毒产品行业规范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管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责任单位纳入综合监管范围,以抗(抑)菌制剂为重点行业领域。

二、工作目标

统筹整合疾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资源,以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为目标,建立完善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信息互通和管理衔接,共同保障消毒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百姓健康。

三、监管职责分工

市疾控局牵头制定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结合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责任单位开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如违法行为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等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虚假广告等违反广告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本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责任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犯罪行为,做好行刑衔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的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市药品监管局负责对标注虚假证号的消毒产品冒充药品查处时,配合提供有关认定意见或检验结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疾控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药品监管局建立议事会商制度,共享监管信息,重大事项即时会商。

(二)梳理形成监管职责清单以抗(抑)菌制剂为重点行业领域,各部门梳理监管职责及对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形成一张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强的跨部门综合检查清单。

(三)应用“检查码”开展联合检查依托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由市疾控局牵头制定联合检查计划,结合信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确定检查事项、检查方式等。由疾控部门申领跨部门联合检查码,实现亮码检查,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协同机制。

(四)完善数字化综合监管场景基于卫生健康领域已有监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现有消毒产品智能监管应用场景为基础,纳入企业经营异常等信用信息,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探索经营异常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管质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跨部门综合监管是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高效协同,确保综合监管改革成效显著。

(二)注重探索创新各部门要依托现有信息系统,积极借助最新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责任单位综合监管工作需要,探索风险预警模型构建、非现场监管模式,完善相关监管场景,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

(三)做好公众宣传总结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扩大综合监管社会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发布风险提示,提升商户、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度与满意度。

分享: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