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浦东新区曹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3-01-16      发布日期:2023-01-17      沪府规划〔2023〕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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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浦东新区曹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3〕16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报请审批《浦东新区曹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浦东新区曹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镇总规”)。请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

落实上海市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土地、人口、环境、安全等底线,实现资源能源环境紧约束条件下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至2035年,规划控制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766公顷。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7.3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0.37公顷。根据城镇建设用地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控制在2264公顷。

至2035年,规划全镇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17万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提升城镇居住水平,推进农村人口集中居住,规划城镇住宅用地控制在527公顷左右,城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866万平方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至2035年,划定生态空间面积23.90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固废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实现一体化的水资源、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不断完善防灾减灾系统规划与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

发挥新市镇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作用,落实“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市域空间体系,依托唐镇-曹路-合庆城镇圈发展,强化强化区域交通联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产学研居四位一体示范镇将曹路镇建设成为浦东新区北部近郊产学研居一体的综合性节点城镇、“宜居宜业宜学、服务便捷共享、城乡融合共进”的高品质新市镇。促进构建“双心、四轴、多廊、多点”的镇域空间结构体系。

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增强地区公共服务能力,辐射带动乡村地区发展。优化完善村庄布局。撤并20个行政村、保留11个行政村。农村人口不大于0.6万人,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居民点用地110公顷,未来有序引导农民进镇安置,实现全域城镇化。

坚持公交优先,强化公共交通系统,优化道路系统。依加强镇域内部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常规公交500米服务覆盖率≥90%。完善道路网络布局,实现镇区全路网密度不低于5.5公里/平方公里。

三、优化提升空间品质和生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公共性、公益性设施空间,大力弥补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具有较高品质公共服务、职住平衡的综合性城镇。

依托镇域内丰富的河网水系,充分结合外环、东部郊野的农林生态资源,构成连续有机的公共开放空间网络。完善“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微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着力提升公园服务均好性。落实1处城市公园、3处地区级公园、17处社区级公园和39公里骨干绿道,结合街头广场、绿地设置规模大于400平方米的微型公园。400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5分钟步行距离覆盖率达90%。

规划形成多层级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有效引导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模配置和空间布局,实现全镇15分钟生活圈均好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标。至2035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89.55公顷,其中市区级设施用地179.63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用地109.92公顷。养老、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为100%。

规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28万平方米,确保征收安置、公共租赁房等供应。通过改善就业岗位供应,促进大型居住社区功能完善,实现与城镇发展的有机融合。

四、处理好近远期的发展关系

强化近期建设规划,优先确保环境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减量化等工作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同步协调。

至2025年,完成建设用地减量化面积150.25公顷,包括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完善各类公共空间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建设2处地区公园、4处社区公园以及若干街头绿地,建成公园绿地约13.25公顷。新增市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区级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和医疗设施各1处,改扩建区级医疗卫生设施1处,加快推进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补缺。推进一批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镇总规”是新市镇空间规划的主要依据,曹路镇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镇总规”安排。请浦东新区政府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加快推进下层次的控详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落实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各单元用地控制、居住人口、主导功能等主要内容,推进总体规划落地实施。发挥“镇总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加强对产业、住房、绿化、交通等专项的指导。鼓励多方参与新市镇规划、实施和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浦东新区曹路镇政府要认真落实“镇总规”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镇总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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