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崇委〔2024〕253号通知精神:
提请任命徐钢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提请任命陈杰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提请任命王慧健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局长;
提请任命王健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提请任命陆建军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局长;
提请任命陆飞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主任;
提请任命曹崔秀同志为上海市崇明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提请免去林建华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提请免去张立新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提请免去苏卫东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提请免去杨冬卫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提请免去姚李超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区 长:李 峻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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