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上报“环上公园”(绥德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嘉绿容〔2021〕98号)收悉。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工程范围
绥德公园项目位于嘉定普陀交界处,南至沪杭铁路,北至沪宁铁路,东至S20外环高速,西至新槎浦河,总用地面积为26.11公顷。
二、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
原则同意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打造以水生林地体验和湿地生态教育为主的森林湿地型公园,保留林地原生风貌,塑造开放共享、低影响低维护的“公园+森林游憩”体验。利用水系与绿道贯通的设计手法,形成“一环、一廊、三点”的整体架构。
三、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内容为:结合现状建筑设置兼具游客服务、养护管理等功能的公园入口服务中心;疏通场地内水系,软化驳岸,进行水净化处理提升;打造河畔长廊、杉林秘径、曲径清溪、湖光乐动等游憩节点空间;优化林相结构,营建杉类及“彩化”特色景观;通过绿道建设形成郊野体验环;营造生境,增加生物多样性;改良土壤,保障植物生长需求;设置休憩服务、城市家具、照明监控、科普教育、智能辅助等配套设施,满足游客安全、互动需求。
四、绿地内部用地比例
原则同意绥德公园总体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绥德公园总体技术经济指标表
指标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比例(%) |
|
总用地面积 |
261105 |
100 |
|
水体面积 |
37173 |
14.24 |
|
陆域面积 |
223932 |
85.76 |
|
陆域 |
绿化种植 |
200340 |
89.47 |
园路铺装 |
22762 |
10.16 |
|
建构筑物 |
830 |
0.37 |
|
五、下一步建议
(一)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应以养护管理和游客服务为主,整体布局、风格及色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
(二)水体改造应以水系疏浚、贯通、水质净化为主,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应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理念,通过各种技术措施,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道路与广场系统、公共建筑系统、水务系统等,形成完善的雨水综合利用管理系统。
(四)请抓紧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市领导指示及相关工作要求,深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按计划开工建设。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