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2〕628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宝山区杨盛河(友谊路-宝杨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宝水建管〔202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动迁腾地无法按计划完成,原则同意河道西岸维持现状,取消疏浚土方25283.80立方米、开挖土方18750.91立方米、U型板桩护岸1100米、防汛通道2668.56平方米、桥梁1座、截污纳管170米、陆域绿化3078.20平方米、斜坡绿化3828.57平方米等。
二、因杨盛河(蕰藻浜—盛石路桥)航道疏浚整治项目先行按现状实施,原则同意取消重叠部分疏浚土方12962.55立方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同时,请加强长效管理养护,确保河道设施完好和防汛安全;加强项目用地协调,尽快推进相关河段按规划达标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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