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4-08-29      发布日期:2024-08-29      金府办发〔2024〕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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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金山区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金山区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区与镇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镇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绿化市容、水务等七个领域的区镇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确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区镇两级政府在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导地位,通过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持续推进区镇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支持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权责匹配划分机制。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原则,合理确定区与镇的支出责任。对于全局性、统筹性、跨区域的事项确定为区级事权;对于直接面向基层、受益群体地域性强、由镇级管理或提供服务更为高效的事项确定为镇级事权;对于投入大、涉及的面广的重点领域建设、基础设施维护和民生保障事项确定为区镇共担事权。

(三)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区镇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优化三类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具体划分内容

(一)社会保障领域

社会保障领域主要分为社会救助及养老事务、残疾人事务、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事务及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等五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1.区级事权。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及养老事务管理涉及的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人群各项社会救助帮扶、区级养老机构运行管理、老龄服务管理、扶老公益等事项;残疾人事务管理涉及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残疾人文化体育、教育、就业、康复等事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涉及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退役安置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权益维护、烈士陵园管理等事项;人力资源事务管理涉及的人才专项政策、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缴费补贴、丧葬补助、过渡性养老金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就业补助等事项;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涉及的红十字会文化宣传培训及队伍建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管理及殡葬葬式改革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及养老事务管理涉及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5周岁以上老年综合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涉及的60周岁农村户籍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在乡老退伍军人补助、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人力资源事务管理涉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镇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社会救助及养老事务管理涉及的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事务管理涉及的农村残疾人危房翻建等事项。上述事项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支出责任,区财政给予定额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涉及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失智失能困难老人关怀,由区镇财政根据具体事项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3.镇级事权。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事务管理涉及的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涉及的惠民殡葬补贴、农村葬式补贴等事项。上述事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二)医疗卫生领域

医疗卫生领域主要分为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及医疗保障等四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1.区级事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涉及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减免补贴、农村妇女健康管理、区级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事项;计划生育涉及的特别扶助人员健康管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关爱及优生优育等事项;能力建设涉及的行业综合监管、社区健康教育及宣传、医疗事故技术服务、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医疗卫生机构(除社区卫生中心)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开办费)、专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及运维、战略规划协作、公立医院补贴、卫生应急保障、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事项;医疗保障涉及的非农村户籍城乡居民医保筹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救助)、农业户籍居民三级医院医疗补助、帮困补助、行业综合监管、特殊群体医疗互助保障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涉及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门诊诊疗费减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建设涉及的社区卫生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计划生育涉及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奖励和医疗帮扶等扶助保障事项;能力建设涉及的社区卫生中心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开办费);医疗保障涉及的农村户籍城乡居民医保筹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事后救助)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镇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能力建设涉及的特困精神病人医疗费用和生活相关费用减免,由区镇财政按具体事项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3.镇级事权。主要包括:能力建设涉及的村级卫生室建设(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开办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公共文化领域

公共文化领域主要分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设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六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公共文化领域事项主要为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涉及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能力建设涉及的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公共文化管理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镇财政按机构隶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涉及的阅读服务、公益电影放映、文化配送服务、全民健身服务及其他群众性文体活动;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涉及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展览、文艺创作演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涉及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文化交流涉及的演出、展览、会展等对外文化交流和推广活动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镇财政按项目实施主体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涉及的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体育场馆和其他文体设施建设,由区镇财政按项目建设主体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四)教育领域

教育领域主要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学前教育、其他教育(含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及基本建设等五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1.区级事权。主要包括:学生资助涉及的农村或困难家庭教育资助;其他教育涉及的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日常运转、学生学习生活、教师工资、教育综改、改善办学、新建学校开办等事项;基本建设涉及的新建学校、学校改扩建、除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外其他阶段学校校舍维修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涉及的学校日常运转、学生学习生活、教师工资、教育综改、改善办学、新建学校开办等事项,镇级通过定额上解及地方财力区级统筹方式承担,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基本建设涉及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大中修,由区镇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五)交通运输领域

交通运输领域主要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静态交通、公共交通、铁路、水路、道路照明设施及邮政等八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1.区级事权。主要包括:公路涉及的区管省道、县道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城市道路涉及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交通附属设施的维护;静态交通涉及的区管城市道路的道路停车场(包含智慧道路停车场)建设和维护;公共交通涉及的中心城区及跨镇公交线路的运营;铁路涉及的市域铁路场站的运营和维护;水路涉及的区级航道及其标志标牌的日常维护、航道相关清障、应急处置;道路照明设施涉及的区管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邮政涉及的本区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公共交通涉及的镇村公交线路的运营,由区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其余部分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铁路涉及的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事项,由区镇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3.镇级事权。主要包括:公路涉及的乡村道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区财政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大中修及日常养护等事项按比例给予补贴。

城市道路涉及的各镇(园区)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交通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静态交通涉及的镇管城市道路的道路停车场(包含智慧道路停车场建设)建设和维护;道路照明设施涉及的镇级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事项。上述事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六)绿化市容领域

绿化市容领域主要分为绿化林地建设、公园绿地养护、林业养护、环卫作业及行业规划等五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1.区级事权。主要包括:绿化林地建设涉及的生态廊道及公益林建设、中心城区绿地及(口袋)公园建设、中心城区绿道建设;绿化养护涉及的中心城区公园维护管理、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及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林业养护涉及的公益林保险及土地流转、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监测、森林防火;环卫作业涉及的中心城区垃圾收运及处置、中心城区道路及公厕保洁;行业规划涉及的绿化市容领域行业规划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绿化林地建设涉及的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各镇绿道建设;林业养护涉及的公益林养护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镇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3.镇级事权。主要包括:绿化林地建设涉及的各镇绿地及(口袋)公园建设;绿化养护涉及的各镇公共绿地及道路两侧绿化养护、各镇公园维护管理;环卫作业涉及的各镇垃圾收运及中转站运维、各镇道路及公厕保洁等事项。上述事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环卫作业涉及的各镇垃圾处置,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区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

(七)水务领域

水务领域事项主要分为水利、供水、排水、防汛防台、海洋海塘、水文等六大类事项。划分内容如下:

1.区级事权。主要包括:水利涉及的全区范围水资源综合规划、河湖综合规划、防洪除涝规划等规划编制、区级河道整治工程、区管河道养护、区管水闸养护、区管排水泵站运行维护;供水涉及的供水规划、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制度、计划用水、供水水质监测、取水头部、水厂和泵站的建设改造、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原水供给、制水、自来水公司运行补贴;排水涉及的区级雨污水、污泥等专项规划、排水许可、排水水质监测、污水厂及泵站水、泥、气监测等行业管理事务、区属污水厂建设改造及运行补贴、区管雨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改造及日常养护、区管雨污水管网普查、维修;防汛防台涉及的水情旱情灾情预警、区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及应急处置;海洋海塘涉及的海域海塘使用保护、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海域勘界、滩涂资源管理;水文涉及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河湖监测、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区镇共同事权。主要包括:水利涉及的圩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排水涉及的雨污混接改造。上述事项由区镇财政按比例承担支出责任。

3.镇级事权。主要包括:水利涉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镇管河道养护、村管河道养护,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区财政予以定额补贴。镇村河道疏浚、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区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

水利涉及的镇级范围水资源综合规划、河湖综合规划、防洪除涝规划等规划编制、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整治;排水涉及的镇级雨污水专项规划及镇级泵站水、泥、气监测等行业管理事务、镇管雨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改造及日常养护、镇管雨污水管网的普查、维修;防汛防台涉及的镇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及应急处置等事项。上述事项由镇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措施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在全面系统梳理相关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细则,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加强对各镇(园区)的行业指导和考核管理。区、镇两级财政要严格落实支出责任,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领域服务的有效供给。各领域要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强化责任约束,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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