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提复〔2024〕33号
俞庆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推动上海加快建‘五个中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力军。近年来,市科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坚持多元化政策支持,多措并举、合力培育了商飞、宝武、中芯、上药、联影、中微、上微、商汤等一批本土科技领军企业。建立了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凸显,首批授牌创新型企业总部40家,企业牵头或参与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182项,占比六成;企业牵头和承建13家全国重点实验室、13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7家。支持大企业等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打造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科创板上市企业中上海企业89家,排名全国第二;2023年胡润全球独角兽榜中上海上榜企业66家,占国内上榜企业20.8%。
对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目标要求,正如提案中所述,上海科技领军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下一步,结合发展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顶层设计。持续做好科技企业政策供给,研究制定我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政策。根据企业成长规律,构建从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科技领军企业等培育链,灵活运用多样的资助方式,分层分类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持续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任务,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鼓励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扩大“包干制”试点范围,落实《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赋予科研单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创新决策方面,我委已建立了上海市科技战略决策咨询机制,来自科技企业创新一线专家占比40%,后续将持续优化专家工作机制,吸引更多知名企业家贡献真知灼见,强化科技战略布局,培育未来产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二是支持企业牵头开展技术攻关。结合全市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重大改革场景需求,鼓励支持领军企业新技术参与应用示范。继续发挥企业特别是科技领军企业“出题者”作用,优化“揭榜挂帅”“赛马”等实施路径,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同时扩大“探索者计划”合作企业范围,推动产业需求与基础研究的深入融通。推进国家“多主体全链条的创新联合体机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等,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会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领军企业开放创新链、产业链,牵头构建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等,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资源共享服务等。
三是完善全链条服务机制。近年来,我市海外引才引智力度持续加大,扩大外国高端人才(A类)等认定范围,优化完善外国人才工作生活综合环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实施有关引才计划,加强各类人才计划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发挥科技启明星、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等引领带动作用,持续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支持校企、院企“双聘”等科研人员灵活流动机制探索,促进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投融资环境方面,大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已逐步构建起以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基本架构的科技金融体系。同时正在加快设立上海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初期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围绕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建立科技领军企业服务管家机制,发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等作用,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快本土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发展。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