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和我委审定,现将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等级评审结论公布如下: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
请以上两家医院继续立足常态、长效管理,切实抓好医院内涵建设,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医疗服务与质量。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医院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并于2026年1月31日之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材料报送我委。我委将适时开展跟踪复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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