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松江永丰YF-19-003
(SJC10015单元10-03)地块新建生产及
辅助项目工程“7·23”一般高处坠落
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松江永丰YF-19-003(SJC10015单元10-03)地块新建生产及辅助项目工程“7·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沪松应急局〔2024〕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松江永丰YF-19-003(SJC10015单元10-03)地块新建生产及辅助项目工程“7·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管理委、永丰街道为成员,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8月1日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管理委,永丰街道。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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