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总〔2025〕68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规划建设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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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总〔2025〕68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规划建设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