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青浦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国家卫生区创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助力健康青浦建设,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卫生区巩固管理办(2022年版)的通知》(沪爱卫会﹝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制度保障、全面覆盖”的原则,对标对表,查找差距,固强补弱,提升公共卫生环境治理水平,提高基层健康治理能力,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夯实新冠肺炎防控环境卫生基础。2022至2024年,青浦区国家卫生区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并进一步优化。
三、组织领导
青浦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相关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复审涉及到的38个部门和11个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复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巩固办”),设置在区卫健委内,分管副区长担任巩固办主任,区卫健委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相关重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负责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的计划、宣传、协调、推进、督查、总结等日常工作。区巩固办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资料组、现场督导组。领导小组设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市容环境卫生组、生态环境组、重点场所卫生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组、病媒生物控制组8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和考评指标见《青浦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1)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附件2)。工作组分工情况如下:
(一)爱国卫生和组织管理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负责推进爱国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街镇-村居-楼组”四级工作网络,推动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1-2项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卫健委
组员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负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营造浓厚的健康促进宣传氛围,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3-10项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卫健委
组员单位: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负责建立城乡环境整治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保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市容环卫设施充足、完好,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管理有序。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11-22项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组员单位:区综合整治办、区商务委、公安青浦分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运中心、青发集团、新城公司、工业园区、各街镇。
(四)生态环境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负责保持辖区生态环境良好,排污达标,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生态环境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23-28项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组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五)重点场所卫生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负责加强学校、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商超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重点场所卫生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29-35项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卫健委
组员单位: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倡导文明健康饮食习惯,落实餐饮单位清洗消毒制度,健全防蝇防鼠等设施,无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36项指标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组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七)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负责强化传染病防控,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无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37-54项指标信息收集。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卫健委
组员单位: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公安青浦分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区红十字会、各街镇。
(八)病媒生物控制组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机制,组长单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编撰巩固国家卫生区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报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第55-56项指标信息收集。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长单位:区卫健委
组员单位: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各街镇。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有卫生创建、健康教育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各级爱卫组织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得到落实和保障。扩大爱国卫生志愿者等群众性队伍,创设更多活动平台,引领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如爱国卫生月、周四义务劳动等爱国卫生活动,利用各种载体营造浓厚巩固卫生区宣传氛围,群众知晓度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区域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居委和各单位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以社区健康教育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以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鼓励居民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持续推进活动多元化、规范化发展。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
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抓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物回收点、绿化带等重点部位、场所的清脏治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城区、镇区和农村环境卫生质量以及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落实单位门责制度,加强占道设摊、跨门营业等违法行为的管理,消除乱设摊、乱堆物等现象。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推进“厕所革命”,提高二类公厕比例,强化公厕软硬件管理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对照村居“五有标准”、单位“三规范一实效”要求,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夯实道路、绿化、河道“一体化”养护保洁作业实效,扩大道路高标准精细化保洁作业范围,推进环卫新能源车辆应用,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实现城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畅通、安全。整治和取缔无证废品收购站,规范有证收购。整治取缔流动食品摊贩,规范临时疏导点管理。禁止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集贸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企业环保管理,无黑烟排放现象,餐饮经营者油烟排放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持续改善;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区域内医疗废物集中规范收集和处理。
(五)强化重点场所卫生
整治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等场所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类公共场所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有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室内场所全面禁烟。防蝇防鼠等设施合格。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持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毒监管,推进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市政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七)提升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地铁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执业环境逐步改善。
(八)加强病媒生物防制
贯彻执行病媒生物防制规定,落实属地和单位主体责任,依托各类社会参与的公益宣传平台,向市民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防制知识和方法。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防制示范街、示范小区、示范单位创建,推进“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监测,确保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达C级。依托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各类孳生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环境得到有效卫生治理,鼠、蚊、蝇、蟑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完善区、街镇二级病媒生物应急处置储备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和日常公共卫生服务。
五、复审安排
按照全国和市爱卫办关于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区复审由市爱卫办进行监督管理和推荐申报,全国爱卫办在评审周期内随机抽查。全市将于2023年统一开展国家卫生区资料预申报和市级预评审工作。
(一)启动阶段(2022年8月-2023年3月)
1.由区巩卫办(区爱卫办)牵头,按照新版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起草《青浦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对标准和评价指标进行性细化,明确各项指标任务所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
2.组织各类培训,全面熟悉、掌握新办法和新标准的具体要求和具体内容。
3.召开青浦区国家卫生区镇复审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2022—2024年巩卫工作,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单位明确巩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严格对照工作责任表,制定部门、乡镇、单位的工作计划,层层动员,做到定岗、定责、定目标、定进度,稳步推进日常工作。
4.营造巩卫宣传氛围,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社会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各类志愿者的积极性,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类巩卫活动,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5.按照复审工作要求,启动本周期内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常态化巩固阶段(2023年4月起)
1.推进各项工作。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为契机,以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食品“三小”和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环卫设施等场所为重点,各部门、各乡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短板,完善各项管理措施。
2.实施常态化明查暗访制度。区巩卫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志愿者巡访等方式开展督查。根据职责分工,各责任部门对照标准开展行业检查,加强监管和指导。
3.实行例会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检查结果、协调研究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扎实落地。
4.随时迎接市爱卫办和全国爱卫办的评估。持续加强社会面宣传,强化迎检氛围,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单位各负其责,查漏补缺,强化问题点位和薄弱环节的动态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街镇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效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措施,要按照“条抓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把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作为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抓手,加强与全国文明城区复审等工作结合,树立常抓不懈的工作作风,加强长期性、动态性管理,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完善统一领导、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监督到位的创卫巩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合力推进,对标达标
各街镇及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组建相应的迎复审办公室,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通过例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对照新版国家卫生区标准及评价指标,逐项落实措施,采用销项管理方式,逐步攻破各类突出问题。要制定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各类反弹现象紧抓不放、反复清理,共同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区复审工作优势及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完善“双复审”联动机制,深化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内涵,提升迎复审工作质量。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效
各街镇要按照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的标准,对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和成效巩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职能部门要发挥指导、检查和执法职责,对行业卫生开展专项检查,排摸梳理突出问题,指导行业单位和场所开展整改和整治,形成常态长效管理。区巩固办要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对各街镇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督促街镇落实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标准和任务,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对市、区两级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和解决,落实常态化管理。特别要加强老旧小区、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七小行业”等重点场所综合整治,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以优异成绩完成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