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函〔2023〕89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
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函
熊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上海市母基金的募退投资机制及其配套细则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从上海母基金下沉机制、投资机制等方面,对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发挥引导作用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经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母基金适当下沉到各区”建议的答复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主要功能包括推进战略性产业投资、发挥国有资本带动社会资本作用、形成国有资本新型投资体系和机制,提高国有资本使用和配置效率。通过政策指导,配套母基金下沉机制,推动与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市级产业投资基金、区级国资平台公司相互赋能、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由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成长基金组成的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基金群,支持各区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建立一个募退合理的投资机制”建议的答复
关于引导基金投向同质化。母基金在战略性基金投资方面,对国资系统内已有规模化基金的产业领域,原则上不再批准重复设立产业基金;对目前没有专业投资基金的新产业领域,适合基金投资的,将统筹母基金、投资平台、产业集团形成合力共同组建投资基金。
关于投资期限到了资金退出。市国资委出台《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对于创业投资企业,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可以采用估值报告,简化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流程。2021年市政府向证监会申请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11月,证监会复函同意。12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探索开展份额转让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共计上线36单基金份额(含份额组合);已成交25单,成交总份数约为22.96亿份,成交总金额约为24.80亿元。
关于税收优惠、红利鼓励。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创投企业发展,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投企业发展方面出台实施了多项税收支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已出台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在应纳税所得额结转抵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可享有税收优惠和红利鼓励。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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