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松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7-10      发布日期:2026-07-10      沪松府规〔202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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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松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标准>的通知》(沪松府规〔2025〕7号)。

特此通知。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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