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闸北水厂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核意见的函

印发日期:2023-02-23      发布日期:2023-02-24      沪水务〔2023〕1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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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106号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闸北水厂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请示》(沪城投〔2023〕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相关行业审核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供水水质和供水服务质量,原则同意实施闸北水厂改建工程。

二、同意闸北水厂供水规模为28万立方米/日。

三、同意工程设计标准。出厂水水质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基础上,符合《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2018)要求,出厂水压力维持现状不变,经处理后的排放水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要求。

四、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采用异地改建方案,用地面积约3.45公顷。在闸殷路东侧、清水河南侧地块新建28万立方米/日的常规和深度处理系统,包括取水泵房、下叠清水池、综合滤池、二级泵房、综合加药间、下叠回用水池、管区等,同步配套改接原水管线、排泥水处理系统连接管线,同步落实排水管线搬迁和清水河北移事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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