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佘北工业区产业社区专项规划》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4〕53号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佘北工业区产业社区专项规划〉的请示》(沪规划资源总〔2024〕88号)及所附文本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专项规划内容。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用地范围调整方案。同意将东至墅墩泾、西至兆淇浜、南至泗陈公路、北至陆家浜港地块调入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6公顷。同意将佘山镇新镇-江秋-新宅-刘家山-横山乡村单元01、02地块北部6公顷地块调出建设用地范围。
二、原则同意《专项规划》图则中的规划管控指标。
三、请你局会同松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批复的《专项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结合规划实施,深化地块布局和建筑方案设计,同步实施建设相关公共服务配套,优化城市公共环境,妥善处理好与周边相关关系,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促进城市有序、协调发展。实施阶段应做好与有关行业部门的沟通,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部门管控要求。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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