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

印发日期:2023-10-18      发布日期:2023-10-18      沪科提复〔202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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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科提复〔2023〕1号

  

民进上海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强化本市科创策源功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贵委聚焦实验室体系、资金投入、在沪外企、人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对于上海加快建设科创中心有很大借鉴意义。

  

  近年来,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阶段目标和任务,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集聚培育战略科技人才,持之以恒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与区域协同创新,全力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从形成基本框架体系向实现核心功能跃升,努力以高水平科技供给服务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2年,上海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4.2%,其中基础研究占研发投入的比重约10%;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2万家,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综合来看,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持续攀升,已跻身全球主要创新型城市行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上海-苏州集群位列世界科技创新集群第6位;在英国《自然》杂志日前发布的《2022自然指数-科研城市》中,上海从2020年的第5位升至第3位,超过波士顿都市圈和旧金山湾区;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2》中,上海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列全国第一。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快完善。国家实验室完成高质量“入轨运行”。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服务保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出台《关于支持在沪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举措》,通过优化人才计划、学科建设、国资国企、科研资金、市重点实验室培育等资源配置,全方位服务保障重组工作,探索建设上海实验室体系。

  

  2.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和机构加快集聚发展。上海光源二期建成,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加强机构建设,设立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筹建长三院科创基金,加快国创中心市场化、专业化运行进程。启动建设前瞻物质研究院,持续推进李政道研究所、期智研究院和脑中心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建设。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等全市15家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的核心功能持续做强。

  

  3.基础研究持续发力。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科院上海分院深入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计划”,在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启动第二批“基础研究特区”建设。持续推进“探索者计划”,引导企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面向集成电路和高端医疗装备等领域开展科学问题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聚焦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量子科技等方向布局了一批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设立区域创新联合基金。

  

  4.科技创新人才队伍量质齐升。青年人才“塔基”持续壮大,2022年内启明星计划(含扬帆专项)资助800项、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150项、浦江计划(A类和B类)资助199项,总金额近3.2亿元。海外引才引智全国领先,截至2022年底,我市累计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37.8万余份,集聚外国人才和高端人才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建立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体系和标准,推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制度5.0版。支持浦东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推动浦东新区建立查验平台,在行业调研基础上根据境外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清单目录,目前已形成“两清单+一通知+一平台”的工作机制。

  

  5.科技投入力度逐步加大。一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本市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等要求,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本市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共同投入开展科学研究。如2022年10月发布了新一轮《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符合集成电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赛道领域的重大项目可以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30%的投资补助,鼓励战新领域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2月发布的《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提出将“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或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5000万元,其中,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的条件作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和奖励的条件之一,支持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启动“探索者”计划,引导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出资与政府联合设立科研计划。设立了“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聚焦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快速发展。三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项政策能够从税收角度驱动企业参与科创研究。

  

  6.“三个张江”加快高质量发展。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焦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这一主线,加快向世界知名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进军。张江科学城锚定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目标,加快集聚科技、产业和人才,202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服务业营收、固定资产投资等全部实现正增长,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推进“张江研发+上海制造”,张江高新区累计规上工业总产值实现正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外资金额实现两位数增长。推进张江高新区“一园一方案”工作,结合16个行政区内相关分园的资源禀赋,指导各区制订“一园一方案措,谋划落实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的具体目标。

  

  7.外资研发中心策源能力持续增强。2022年,上海市共新认定外资研发中心25家,累计达到531家。外资研发中心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发展产业,占全市外资研发中心比重超过60%。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秉持“在上海,为全球”的研发理念,承担全球研发功能。一是外资研发中心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外资研发中心2021年的研发投入占全市外资企业研发投入的30%,平均研发投入为1.55亿元,约为全市外资企业平均值的55倍。二是外资研发中心专利申请继续增长,外资研发中心2021年的境内授权有效发明专利数超过1.1万件,为外资企业平均值的26倍。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127项,获上海市首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三是外资研发中心积极融入本土研发创新体系。外资研发中心主动与本土研发机构、高校合作共享、开放协同,推动本土研发与全球创新体系的融合,如勃林格殷格翰先后与复旦大学药学院、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签署共建协议并成立实习基地。

  

  下一步,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四个放在”“四个面向”的要求,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着力强化全过程创新、促进全链条加速、激发全社会活力,加快建立适应科技自立自强新要求和国际竞争新形势的科技创新新范式,全力培育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之以恒强化基础研究原创能力,聚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先布局未来产业技术制高点,加速壮大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完善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全链条创新加速机制,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营造激情忘我、敢闯敢试的创新文化,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快推动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升级。

  

  1.完善在沪国家实验室体系。持续推进国家实验室高水平运行,争取更多在沪全国重点实验室通过重组。深化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探索建设上海市实验室。健全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之间相互联动、有力协同的支撑体系,面向国家和本市战略需求,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2.持续打造高水平科研力量。深化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持续完善组织架构与管理体制,重点聚焦区域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构建。加快筹建集成电路材料等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李政道研究所、期智研究院等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及高端科研平台创新发展。支持新一轮在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

  

  3.加快培养和集聚全球科技领军人才。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强化重大项目、基地、人才和资金一体化配置。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平台的集聚效应,加快建设战略科技人才力量,加快培养、引进、用好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丰富海外引才来源渠道,优化海外顶尖人才和团队个性化引进机制,探索产学研联合引进模式,发挥顶科论坛和顶科实验室溢出效应。

  

  4.强化基础前沿探索。深入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计划,强化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推动特区试点单位组建交叉学科群,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瞄准若干世界科学前沿和学科发展方向,创新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探索培育若干科学中心。健全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积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拓展“探索者”计划,鼓励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将资金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开展使命驱动型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

  

  5.强化科技企业全链条培育和支持体系。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扩容提质,优化从创业团队、初创企业到高企、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全链条培育机制,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高转认定等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支持各类企业更好发挥出题者作用,引导企业更多投入和参与科技创新,推动创新各阶段的有机贯通和有效加速。

  

  6.强化金融对科技的支撑作用。积极探索耐心资本持续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和实施路径,加快推进设立上海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投向底层技术和硬科技研发的本土初创企业。推出3-5年的中长期科技信贷产品,进一步扩大科技信贷、高企贷规模。开展科技企业创业保险试点,更大力度支持初创企业。深化“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加速科技企业上市步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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