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叶榭镇团结村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印发日期:2023-04-06      发布日期:2023-04-11      沪水务〔2023〕2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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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209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叶榭镇团结村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内容调整的请示》(沪松水〔2021〕211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保持上下游结构协调统一,原则同意横浜河桩号HBH:N0+299.51~HBH:N0+433.98由原设计方桩+导梁+仿木桩调整为预制砌块挡墙,长度共134.47米。

(二)由于河道周边已是农田,原则同意盛家埭河全线由原设计密排仿木桩调整为密排木桩,共1637.39米。

(三)桥梁接坡处,为考虑结构安全,原则同意将新桥河北岸桩号XQH:N0+232.22~XQH:N0+311.59由原设计密排木桩调整为方桩+导梁+仿木桩,共79.37米。

(四)为保护邻近房屋,原则同意将中原四组河、陈家埭河桩号CJDH:E0+000.00~CJDH:E0+242.88、CJDH:W0+000.00~CJDH:W0+238.96由原设计密排仿木桩护岸调整为方桩+导梁+仿木桩;中心河1由原设计预制砌块挡墙调整为密排仿木桩。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原则同意取消横浜河桩号HBH:N0+433.98~HBH:N0+769.29、圈圈里河桩号QQLH:N0+204.70~QQLH:N0+330.23、QQLH:S0+197.84~QQLH:S0+332.92护岸建设。

(二)根据村委会意见及当地居民通行需求,原则同意

调整团结村桥梁和箱涵的位置布局,调整后新建桥梁18座、新建箱涵12座(较原设计核减圈圈里河2#、上段河1#、长浜河2#等3座桥梁、新增新开河1#、南陆家埭1#、盛家埭4#等3座桥梁,老泖泾1#和竖浜河1#桥梁移位2座,河滩塘河1#、圈圈里河1#、上段河2#、盛家埭河2#、统一河2#、统一河3#、新桥河1#、长浜河1#、中原四组河2#等9座桥梁调整为箱涵,新增陈家埭河1#、2#及长浜河1#等3座箱涵)。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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