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5-03-18 发布日期:2025-04-02 沪崇府人〔2025〕1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苑晓霖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哲医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