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2〕4号)规定,以及市交通委《关于部分内河航道整治、道路项目涉及市道路运输局土地相关事宜的协调意见》(沪交建〔2022〕547号),为支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实施推进,经研究,我局同意将你中心涉及的46166.1平方米的公路用地(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2112524781)作为S4公路入城段(莘庄立交-金都路)交通功能完善工程道路建设使用,由你中心与闵行区交通委员会共有。
请你中心按流程办理用地协议,会同闵行区交通委员会做好后续S4公路入城段(莘庄立交-金都路)交通功能完善工程设施移交及资产登记等相关工作。原用地批复文件《关于S4公路入城段(莘庄立交-金都路)交通功能完善工程涉及公路用地无偿使用的批复》(沪道运设养〔2021〕313号)即行废止。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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