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383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横山塘(华田泾~昆港公路)及昆岗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内容调整的请示》(沪松水〔2023〕102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受到征地动迁、鱼塘、道路及地下管线影响,原则同意横山塘N2+609~N2+820A段调整为按现状河口线整治,道路及土方相应减少;昆岗河W0+751~W0+882段向东偏移1.5米。
(二)由于林带已经搬迁,原则同意横山塘N0+000~N0+204A段由原设计仿木桩结构调整为方桩+塑钢板桩+导梁+连锁快护坡结构。
(三)昆岗河E0+835~E0+898段原设计上下游拉直,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下部淤泥较深不具备施工条件,原则同意按原岸线实施,由原设计淤泥换填+双排方桩+浆砌块石挡墙调整为浆砌块石挡墙。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由于房屋、绿化等无法搬迁,目前不具备绿化及人行桥贯通的条件,原则同意取消东塘港桥、横山塘K2+033~K2+440段人行步道及绿化工程;取消打铁浜横河一桥、上下游护岸及人行道。
(二)原则同意取消东岸文翔路桥北侧及西岸人行道和车行道、文翔路以北到支河口车行道、西岸平原街头以北到支河口车行道改为人行道,新增西岸崇南路和平原街桥南侧进厂道路衔接入口车行道。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