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472号提案的答复

印发日期:2022-07-13      发布日期:2022-07-13      沪科提复〔2022〕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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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科提复〔2022〕14号


何祖华、黄勇平、曹阿民、郑慧琼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上海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平台共享机制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针对提案提出的强化上海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平台共享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的落实,优化开放共享中人和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在共享中的成效,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使用效益,有力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你们在提案中阐明了强化上海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平台共享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从探索试点共享机制、培养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到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面的科技资源共享建设的建议。你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政策法规精神要求,持续提升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效能提供了重要参考。


  近年来,本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和细化了大型科研仪器信息报送、大型科研仪器新购评议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评估奖励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建立了以信息公开为基础,新购评议为手段,共享奖励为引导的三位一体的实施管理制度。通过持续推进“共享奖励评定”和“科学仪器专项指南”等科技政策,培养高水平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专业人才。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资源精准对接企业创新需求,加大大型仪器设施为中小企业服务,降低研发成本,出台实施了“科技创新券”政策。本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经过多年的推进实施,在促进科技资源要素的高效流动和服务长三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建立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推进机制


  自2021年起,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形成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形成了以大型科研仪器为基础条件资源的支撑科技创新需求的资源服务体系,初步解决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实现了系统数据对接,重点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投入大型科研仪器的家底和共享利用情况,掌握了基础科研条件发展状况,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科技资源的统筹利用率提供了切实保障。


  (二)形成了完善的配套实施管理制度


  2007年8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以下简称《共享规定》),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1月25日,完成了《共享规定》的修订发布。为保障《共享规定》有效落实,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办法》、《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了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截至2021年底,本市完成信息报送的3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16800台/套、原值220.98亿元,较2007年的1517台和22亿元分别增长了11.1倍和10倍。对新增申购总值超过38.4亿元的2293台/套仪器进行了新购评议,共核减约9.9亿元预算,核减比例达25.78%。评估奖励资金累计总量为1.67亿元。


  (三)设立了共享服务专业人才专项计划


  自2007年《共享规定》施行以来,为鼓励和培养一批积极参与大型科研仪器管理与功能开发专业队伍,尤其一线科研操作人员,我委每年通过发布指南、大型仪器评估奖励等方式用于对共享服务专业人才的支持。在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方面,截止目前已累计支持近300人次;在大型科研仪器的评估奖励方面,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对共享服务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所颁发证书可作为个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获奖人数累计400人次。同时,进一步调高奖励资金用于一线科研操作人员,我委在与管理单位签订的奖励合同中明确将不低于总奖励资金的50%奖励到个人。


  (四)出台了“科技创新券”政策


  2015年开始,上海市科委会同市财政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券政策,要求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请列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录,相关服务业绩作为市科委组织实施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有效促进全社会创新资源供给和流动,我委于2018年11月正式发布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底,共计向7885家次的中小企业发放了总额达31.2亿元的创新券,研发类服务惠及1786家次的中小企业,兑现补贴超过1.37亿元,以1:4左右的杠杆效应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研发投入。此外,我们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使用。目前已在青浦、吴江、嘉善、马鞍山、苏州等5个区域率先开通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的试点工作。于2021年4月1日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kjq.csjpt.cn)建成并上线试运营,截至2022年4月底平台已有518家服务机构、9112项服务项目、24022台套大型科学仪器,企业下单金额超过4600万元。


  虽然本市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在全国排名居前列,但仍需进一步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优化机制、提升共享服务队伍能级,提高科技资源创新发展能力,从而推动本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能效再上新台阶。针对提案中的相关建议,市科委将会同市财政、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法规政策的落实,优化科技资源共享激励机制


  积极细化和施行新修订的《共享规定》,对大型科研仪器类科技资源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以管理单位的科研仪器总量及单台套共享综合服务数为依据,重点聚焦人、团队、仪器设施等开展考核机制和操作细则优化。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三个主要工作环节采用互为支撑的协同模式,信息报送阶段实施多部门联动,新购评议阶段采用评议核查,评估奖励阶段鼓励奖励资金分配到一线科研人员。进一步加强和突显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的使用中,鼓励和引导其制定自身关于奖励资金的分配政策,通过工作绩效加成或补贴奖金方式按劳分配;进一步明确奖励资金用途要求,对资金量大的管理单位开展经费使用年度报告制度。同时,对获得共享服务奖励的管理单位优先批准其新购仪器申请,并对在共享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等,并作为下一轮的申请的激励内容基数。


  二、持续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大型仪器的效能


  全面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平台的数字化转型建设,为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系统平台数据对接,为数据资源一致性和跨部门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提供基础保证,建立完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系统,实现科研仪器设备全流程服务,让市场主体及时、高效、就近地获得科研仪器设备及相关数据开放共享服务。试点一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共享服务,在政策创新推动中,探索将第三方服务机构引入到大仪开放共享工作中,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为管理单位与用户搭建服务通道,充分发挥仪器使用效益。对使用非财政资金出资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服务的奖励资金,按上浮一定系数的奖励额度计算。


  三、持续布局仪器技术方法研究专项,提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


  围绕科创中心建设任务,根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战略要求,以核心技术、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为突破口,市科委将通过仪器试剂专项,持续支持具有创新性和市场发展前景的先进科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制及其应用研究,结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进一步梳理凝练研究方向与选题,持续鼓励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功能进行研发,挖掘科研仪器新的应用方向,继续鼓励和资助一批科研人员针对科研需求挖掘设备使用潜力,提升科研仪器操作应用技术水平,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利用率。


  四、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落实《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以创新券政策推进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降低新冠疫情下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促进了全社会创新资源供给和流动,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成效。深入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强化便捷高效的应用功能,形成“资源集中展示、服务在线预约、管理实时操作、数据成果汇交”的区域政策协同服务模式,加速推动通用通兑区域向沪苏浙皖全境推广步伐,争取成为国内区域科技创新互通的政策协同示范区。


  非常感谢你们对上海科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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