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相关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市质控管理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根据《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上海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及《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对护理管理等22个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1.护理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2.消化内镜质量控制中心
3.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
4.消化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5.心血管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6.内分泌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7.神经内科(神经介入技术)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8.肾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9.儿科及小儿外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10.麻醉质量控制中心
11.超声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12.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13.健康体检与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14.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15.医院感染(消毒供应)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16.感染性疾病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17.妇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18.皮肤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
19.运动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20.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21.医学信息质量控制中心
22.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质量控制中心
二、投标条件
(一)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承担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
1.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医疗机构;
2.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全国或本市具有明显优势和影响力者;
3.所申请专业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诊疗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良好的质量管理成效,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4.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专职人员等方面的支撑保障;
5.能够承担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质量控制中心主任条件
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候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为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在全国或本市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担任或曾经担任全国或本市医学会等学会、协会相应专业的主任或副主任委员;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开展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时间保证,勇于承担本专业医疗质量与安全规范监管职能,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
3.熟练掌握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相关管理技能,两年内未受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4.市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标程序
(一)单位自评,填报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条件进行自评,经自评认为符合条件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以下材料:
1.《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申请书》12份(见附件),各单位完整填写并签字盖章,报医疗机构的办医主体审核盖章后报市卫生健康委;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二)专家评审,公示确认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挂靠条件对投标单位进行初审,并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采用擂台评审的形式确定推荐中标单位的排名顺序;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评审专家推荐的中标单位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正式批复。
四、投标时限
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12月7日下午5时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市卫生健康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医政处 王老师
联系电话:23117851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邮编:200125)
附件: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申请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挂靠单位申请书
申请专业
申请单位
填表日期
上 海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制
2025年11月
| 承担国家级质控中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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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市级质控中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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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区级质控中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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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行业影响力、行业地位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如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质控指标体系等建设情况;近年来质量改进成效和特色成果,如质控工作改进成效等,有相关数据支撑及图表展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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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单位投标专业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情况(投标专业综合实力,区域内优势和影响力、学术地位;技术能力和临床水平,亚专业建设情况、专科团队力量、设备设施硬件条件,标志性技术工作量及成功率、特色亚专科或诊疗团队等人才梯队,参与国家和本市规范制定、报告撰写、教材编写、区域内辐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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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单位投标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投标专业在本单位内部的质控实践和成效,开展本专业质控工作的能力等,包括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反馈、提出质量改进策略等情况,有相关数据支撑及图表展示;提供常态化开展质控工作依据,如质控简报、年度报告等;开展信息化质控的情况,展示本专业在本单位信息系统、本市和国家级要求上报的信息平台上报数据情况,对相关数据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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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提供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的相关保障情况(拟配备的专用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具体情况及规划,包括场所面积、专用电脑、传真、电话(移动终端)等主要办公设备;每年度拟提供经费保障的具体额度(经费为质控工作专项经费,基建、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一次性投入不纳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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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请单位推荐质控中心主任候选人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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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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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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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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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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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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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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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国家级、市级、区级质控中心主任及专委会委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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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情况(专业水平、质控管理水平等及履职规划,明确质控中心负责人每年专门研究推动质控工作的时间保障,包括质控相关会议、调研、培训、交流等,与临床、科研、管理工作要有明确区分;每年组织召开且全程参与的质控工作会议、调研、培训、交流等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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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质控中心专职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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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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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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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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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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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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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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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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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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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质控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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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配备的包括至少1名专职质控秘书在内的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及规划,包括人员数量、资质条件、工作能力、职责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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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拟开展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拟开展质控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包括拟组建专家委员会,建立工作例会、专家管理、经费管理、信息安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情况;全市质控网络建设工作思路,包括组织体系、指标体系、质控信息反馈体系建设等方面;结合本专业医疗质量安全现状,制订四年具体可行的工作安排、措施,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订本专业质量安全改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本专业医疗质量安全情况,研究提出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加强质量安全改进策略研究,为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各区质控中心落实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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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意见: 本单位申请上述质控中心挂靠,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愿意为质控中心提供办公场所和专(兼)职人员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支持;愿意按市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比例对挂靠本单位的质控中心进行专项经费投入。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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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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