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飞线充电问题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为本市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关于加强对小区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的支持力度
本市自2016年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以来,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制定了《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作为非强制性标准,供各区及街镇在具体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地设施建设过程中参考。2018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把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作为一项“美丽家园”建设的工作任务。2016-2018年,全市约为2560个住宅小区新增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2019-2022年,市政府连续四年将“为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列入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实施。我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和专业单位,根据本市既有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库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专项工作方案,以及配套的《上海市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导则》,针对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封闭式地面车库和敞开式地面车棚等四类非机动车停放场所,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合理规范、安全保障”的原则,明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技术要求。2019-2021年,全市约为2270个住宅小区新增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同时,明确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纳入小区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范围,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充电设施日常管理等事项进行约定,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维使用;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街镇托底保障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日常运行安全。
经初步统计,2016-2021年,本市累计约为4830个住宅小区(以老旧小区为主)新增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效缓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的难题,也减少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3月,我局已会同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2022年“为6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加大投入,统筹采用财政拨付建设资金(奖励补贴)、业主共同出资等多种方式,推动既有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扩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和智能设施设备建设。
二、关于加大对飞线充电的整治
2021年9月底,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并为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市安全委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动在本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我局于2021年10月印发《关于协同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布置房管系统各部门和单位协同开展为期40余天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指导各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责任。期间,要求小区项目经理通过“上海物业APP”实时填报小区发现、劝阻和报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数量。经初步统计,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底,本市1.3万余个住宅小区共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39000余起,向城管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屡劝不改违规行为3800余起。同时,各区房管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电子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在楼栋显著位置张贴安全告示等方式,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属地街镇及居(村)委做好居民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的宣传引导工作,助力进博会顺利召开。
2022年6月中旬,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汛期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本市房管系统各部门和单位于6月27日至7月8日期间,结合防汛防台检查,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一并开展检查。今年进博会前期,我局将继续通过“专项行动”部置房管系统各部门和单位,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小区电动自行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的督导检查,保障进博会期间住宅小区运行安全。
三、关于通过一网统管、随申办APP等平台添加市民举报入口
目前本市随申办APP中的“随申拍”应用已具备相关投诉举报功能,并根据12345热线工单相应流程处置。本市各级房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也根据各自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镇做好住宅小区有关居民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经联系咨询市大数据中心、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2022年1-5月,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随申拍”收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相关诉求分别为1505件和36件,共计1541件,均派至属地街镇处置。另据市城管执法部门介绍,《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未针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设置相应的罚则,属地街镇以劝阻教育为主。
前期,我们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研究,拟将近两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18项事项(住宅小区私拉电线、违规充电行为已包括在内)纳入网格化平台统一监管处置。目前,相关事项标准化处置流程已报送市网格化管理部门,待系统运行后,我局将指导各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牵头印发的《2022年“为6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各区要通过旧住房更新改造扩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一批等多种方式,努力实现“十四五”时期本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应建尽建”的总体目标。为此,今年3月中上旬,我局指导各区房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镇(园区),对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初步排摸统计。截至2022年2月底,本市1.3万余个住宅小区中,在不考虑充电设施数量和消防设施配置标准的前提下,约有1.1万个住宅小区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包括集中充电设施、零散充电桩、充(换)电柜),尚有约2000余个住宅小区未建有充电设施。其中,有场地可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约1000余个,无场地可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约1000余个。具体到徐汇区,尚有约180余个住宅小区未建有充电设施,其中有场地可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约70余个,无场地可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约110余个。
“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既有住宅小区都建成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我们工作的努力方向。为此,我局将指导各区房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镇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对本市尚未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进一步开展排摸并细化建设方案;针对有场地建设条件但未建设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通过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扩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一批等多种方式,力争今明两年内实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建尽建”的总体目标;对老旧小区无场地可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按照“因地制宜、安全便民”的原则,推进建设露天分散充电桩或充(换)电柜,进一步满足微小老旧小区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对已建有充电设施但配套消防设施防护等级较低的住宅小区,继续协同推进“为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加装消防设施”消防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街镇惠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充电设施配套消防设施防护等级,进一步减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衷心感谢贵代表团对本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