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2〕501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陈家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国际实验生态社区治理单元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沪崇水务〔2021〕2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陈家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国际实验生态社区河道水环境,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崇明区陈家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国际实验生态社区治理单元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开河道2条段3273.36米,开挖土方124908.87立方米,填筑土方47691.24立方米,换填水泥土1528立方米,新建护岸6111.74米、步道212.56平方米、桥梁1座,种植绿化46203.42平方米(陆域绿化16065.26平方米、斜坡绿化19028.39平方米、水生植物11109.77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2858.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2.24万元(含景观工程费用60万元),独立费用330.51万元,预备费136.14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景观工程费用由你区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