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戴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03-18      发布日期:2025-04-02      沪崇府人〔2025〕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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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崇委〔2025〕37号文,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戴梁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梅祥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副局长;

吴虑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正鹏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蒋玲燕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

余振栋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徐瑜同志任上海崇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文芳同志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玉强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挂职期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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