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颛桥镇南庙泾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印发日期:2022-05-22      发布日期:2022-05-30      沪水务〔2022〕2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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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256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闵行区颛桥镇南庙泾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工程量调整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闵水务水〔2021〕28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因河口线内房屋有证不具备动迁条件,为保证结构稳定,原则同意南庙泾(W0+000.00- W0+235.40)段岸线布置调整,原方案235.4米钢筋混凝土L型挡墙变更为方桩+塑钢板桩+导梁护岸,河底高程抬至1.00米,减少土方工程6691立方米,桥1跨径相应调整。

(二)原则同意原方案新春路桥由现状新春路变更至规划新春路处,桥梁跨径、梁底高程与河道规模相适应。

二、工程内容调整

同意取消桥2处桥梁拆除重建及桥下3.22米钢筋混凝土L型挡墙结构。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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