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沪环气候〔2023〕33号)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世博园区等5个区域开展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7〕26号)要求,为总结梳理本市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建设成效,拟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的终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上海世博园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真如城市副中心、杨浦滨江南段5个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
二、评价方法
采用自评价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法。实践区先行开展自评价,提交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表。在此基础上,我局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低碳发展实践区终期评价会,由专家结合自评价、会议沟通情况等对实践区进行评分。
评分时需针对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逐项评价。
指标体系设置了低碳目标、组织领导、统计体系、区域管理、能源低碳化、低碳建筑、低碳交通、资源综合利用、碳汇、低碳制造和产业10个指标项及26个指标内容,各指标内容均设有详细的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此外,考虑到各低碳发展实践区发展特点,还设置了加分项,分值为10分。
三、评价结果及运用
根据评分结果,将评价分值分为三个等级,优秀(85分及以上)、通过(60-85分,含60分)和未通过(60分以下)。
终期评分结果将作为试点终期评价的重要指标。
终期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优先争取绿色信贷、气候投融资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本市相关优秀案例等。
四、工作安排
分为自评、验收评价、总结授牌,安排如下:
(一)自评(2023年2月-3月中旬)
各实践区参照申报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自评价报告大纲(详见附件2)编写自评价报告(含自评分表)。自评分表请对照指标体系中“评分标准说明”列出得、失分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版自评价报告(含自评分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至联系人邮箱,具体由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统一受理。
(二)验收评价(2023年3月中旬-4月)
我局将召开实践区终期评价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5个低碳发展实践区进行现场踏勘并逐一进行评价。专家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参照实践区提交的自评价报告、自评分表、会议沟通情况,对实践区进行现场打分,并提交专家评价意见。终期评价会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三)总结授牌(2023年5月-6月)
我局将召开实践区建设总结授牌会,总结实践区建设进展情况,反馈评价结果,进行低碳发展示范区授牌。总结授牌会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戴洁、何淑英
电 话:23117249、63897272
电子邮箱:syhe@sicc.sh.cn
附件:1. 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评价指标体系
2. 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自评价报告大纲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评价指标体系
(基础项100分;加分项10分)
主体层 |
指标项 |
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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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碳发展 目标的设立 (20分) |
一、低碳目标(20分) |
低碳发展总体 目标完成情况 (20分) |
实践区低碳发展边界清晰,碳排放总量或强度目标设置清晰,得5分; 完成低碳发展目标,得15分;完成低碳发展目标80%以上,得8分;完成低碳发展目标不足8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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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 (30分) |
二、组织领导(6分) |
区域低碳发展工作推进框架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6分) |
申报单位形成低碳发展工作组织管理推进体系,并定期推进的,得2分; 申报单位明确低碳发展推进机构的职责,得2分; 将低碳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区域有关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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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统计核算(4分) |
区域低碳发展目标相关统计体系情况(4分) |
完成区域低碳发展相关统计体系构建,得2分; 提出低碳发展总体目标相关的统计方法,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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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区域管理(20分) |
区域低碳管理 和实践情况 (12分) |
区域内企业组织开展碳排放年度报告或碳披露,得2分; 发布区域内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并开展相应低碳管理,得2分; 区域内企业参与碳标识、碳审计、碳认证、自愿减排、ESG等社会责任报告的,得2分; 区域内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建立能源计量体系,得2分;区域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和监测,得2分; 区域内宾馆、餐饮、商场和社区等场所积极践行和宣传低碳生活和消费理念,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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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探索创新出台低碳发展政策机制 (4分) |
研究制定区域低碳发展相关支持或约束政策,得2分; 安排低碳发展的专门资金,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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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能力建设 (4分) |
编制区域低碳发展建设导则的,得2分; 进行低碳发展相关政策、低碳技术和产品、低碳示范项目推广、低碳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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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践 (50分) |
五、能源低碳化 (8分) |
可再生能源利用 (3分) |
区域内实施若干项光伏、光热、风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的,1个项目得1分,最高合计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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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分布式供能和区域能源中心建设情况(3分) |
建设分布式供能系统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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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智能电网(2分) |
建有智能电网等示范项目,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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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六、低碳建筑(10分) |
新建建筑节能低碳(4分) |
实践区创建以来,新建建筑70%及以上达到绿色三星及以上标准,得3分; 新建建筑50%以上达到绿色三星及以上标准,得2分; 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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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1](3分) |
推进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得1分; 既有建筑实施门窗、外遮阳、LED高效照明、空调等节能改造的,得1分; 既有建筑实施综合能效调适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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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建筑分项计量、能效对标和公示(3分) |
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100%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上传至区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得1分; 实施了区域公共建筑能效对标或公示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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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七、低碳交通 (10分) |
公交系统建设 (2分) |
公交站点或自行车停放点合理布置,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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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慢行交通系统建设(2分) |
建设区域慢行交通系统的,得1分; 设置导向指示、无障碍通道、遮阳设施和座椅等个性化服务设施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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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低碳交通工具和设施(4分) |
路面采用具有可渗透功能的循环废弃材料建设,得1分; 区域内设置充换电站、天然气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设置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区域内充电桩比例超过本市一类地区要求的(具有充电设施停车位占总停车位占比的15%以上),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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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智慧交通系统建设(2分) |
建设交通诱导系统的,得1分; 建设智能停车场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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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八、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8分) |
限塑及包装物减量(2分) |
减少塑料和一次性用品使用的,得1分; 推进包装物减量,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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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2分) |
推广使用节水设备的,得1分; 实施中水回用、雨水回收、江河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示范工程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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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湿垃圾就地利用 (2分) |
开展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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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2](2分) |
区域内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率高于95%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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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九、碳汇 (6分) |
绿化覆盖率 (4分) |
绿化覆盖率较申报时有一定提升,或高于20%的,得2分; 立体绿化较本市要求更高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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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自然湿地保有率[3](2分) |
自然湿地面积或生态效果(如生物多样性)较申报时有一定提升,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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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十、低碳制造和产业 (8分) |
产值能耗水平[4] (2分) |
产值能耗水平较申报时或本市相关要求有所降低,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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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清洁生产审核[5] (2分) |
区域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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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低碳产品和装备生产、研发与技术应用[6](4分) |
区域生产低碳产品和装备,且产值明显提高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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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区域开展低碳技术研发或推广应用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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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分项 (10分) |
/ |
在低碳制度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开展探索 |
在能源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新机制创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温室气体统计排放核算体系建立等方面有突破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的,每一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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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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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指标项针对“既有城区”设置,[3]指标项针对含湿地区域设置,[2]、[4]- [6]指标项针对“产业区”设置。若终期验收时,上述基础项指标无法计分,则按照实际得分折算为100分制得分。
附件2
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终期验收
自评价报告大纲
一、基本情况
1. 实践区概况(地理位置、面积,区域范围内的构成情况)
2. 实践区创建以来低碳发展总体情况(包括总体目标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数据要包括起始年和验收年的进展,关于区域碳排放相关核算可参考《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沪环气〔2021〕182号))
二、低碳发展任务落实、成效和问题
结合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方案及中期评价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总结各项低碳发展任务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和问题。
1. 能源低碳化
2. 低碳建筑建设
3. 低碳交通系统建设
4.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5. 碳汇建设
6. 其他领域
三、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
结合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方案及中期评价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总结在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方面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和问题。
1. 管理组织形式(工作推进框架与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2. 碳核算统计体系
3. 区域低碳管理和机制创新
四、发展经验和后续工作
1. 总结可供全市推广的低碳发展经验
2. 下一步深化实践区低碳发展的工作考虑
五、附件
1. 自评分表
2. 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