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五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3-24      发布日期:2026-03-25      沪发改环资〔2026〕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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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6〕66号,沪商商贸〔2026〕68号,沪交货〔2026〕109号,沪环函〔2026〕13号,沪绿容〔2026〕28、29号,沪农委〔2026〕43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8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95126.7415万元,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36341.105292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一批1032人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458.8805万元。

  2.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一批5430人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6749.9339万元。

  3.按照《上海市2026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6〕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的565家企业垫付资金的预拨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2942.660564万元。

  4.按照《上海市2026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6〕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的328家企业垫付资金的预拨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5189.630328万元。

  5.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沪交货〔2025〕29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八批7975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9953万元。

  6.按照《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沪环规〔2025〕5号)和《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沪环规〔2025〕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二批3492辆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资金、2456辆新能源车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52509.0703万元。

  7.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沪绿容规〔2025〕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5年10月-12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926.6912万元。

  8.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737.98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五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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