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样式及设置指南(试行)》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12-31      发布日期:2026-01-05      沪卫食品〔2025〕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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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等有关要求,根据《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样式及设置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指南开展知识普及并逐步推广使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样式及设置指南

(试行)

 

一、酒精饮料的范围

本指南中“酒精饮料”指符合《GB/T 17204-2021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的酒精度>0.5%vol的饮料酒。

二、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样式

(一)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组成及核心要素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主体形状为长方形,核心要素包含提示符号、提示语、主体颜色,字体统一采用“思源黑体”

1.提示符号以三角形为主体形状,内含酒瓶形状并明显标注“酒精度>0.5%vol”,主体颜色为红色(CMYK参考颜色:C4 M94 Y95 K0;RGB参考颜色:R240 G37 B23)和黑色(CMYK参考颜色:C93 M88 Y89 K80;RGB参考颜色:R0 G0 B0),横宽与竖长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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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酒精饮料提示符号

2.提示语为“少饮酒,不酗酒,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和“未成年人、孕妇和乳母不应饮酒”。

3.主体颜色为红色(CMYK参考颜色:C4 M94 Y95 K0;RGB参考颜色:R240 G37 B23)和黑色(CMYK参考颜色:C93 M88 Y89 K80;RGB参考颜色:R0 G0 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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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核心要素图示

    (二)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图示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包括横版和竖版两种版式,横版标识横宽与竖长比例为3:1,竖版标识横宽与竖长比例为0.7:1

图片8.jpg

 

3-1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横版)

图片9.jpg

 

3-2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竖版)

三、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设置建议

(一)总体要求

1.酒精饮料销售者宜在酒精饮料线上、线下相应销售区域规范设置健康提示标识。

2.标识宜醒目,以受众能够及时、有效被告知为原则。

3.在线下酒精饮料售卖场所,标识设置高度宜与人视线水平高度基本一致,如张贴于墙面等位置建议标识下缘距离地面至少120cm。在线上酒精饮料售卖场所,标识设置于酒精饮料电子菜单、售卖主页面、产品介绍页面等,以正常视力者清晰可见为准。

(二)应用场景及具体要求

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各类酒精饮料销售场所。应用场景可分为线上、线下酒精饮料售卖场所。

1.线下酒精饮料售卖场所

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自动售卖机等线下酒精饮料售卖场所的收银台、点餐台、酒精饮料货架、开放式冰柜、关门式冰箱、促销台等可应用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横版参考尺寸为210mm* 70mm,竖版参考尺寸为210mm*300mm,可根据应用场景实际需要等比例缩放。

2.线上酒精饮料售卖场所

此类场所采用电子版标识,可在酒精饮料售卖电子菜单、售卖主页面、产品介绍页面等醒目位置设置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标识提示语的最小字号不小于同页面产品名称字号,以正常视力者清晰可见为准。

(三)标识数量

1.线下酒精饮料售卖场所:收银台、点餐台、酒精饮料货架、开放式冰柜、关门式冰箱区域、自动售卖机区域、促销台区域等处宜各至少设置一块标识。

2.线上酒精饮料售卖场所:在酒精饮料售卖电子菜单、售卖主页面、产品介绍页面等醒目位置宜至少设置一处标识。

四、注意事项

1.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规格。一般不小于本指南中的参考尺寸,可根据应用场景实际需要等比例缩放,但标识不应拆分、旋转、非等比变形扭曲等改造使用。

2.维护与更新。标识发生污损、脱落等情况,及时维护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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