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质安〔2021〕877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天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大幅上升,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认真做好本市建设工程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43 号)要求,现决定自即日起 至 2022 年 3 月底,开展本市建设工程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 2022 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本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等工作,严把建设领域消防审验源头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关,有效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全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消防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审验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超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1〕718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超高层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时将新建高层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信息与相应消防救援部门共享,积极配合信息化数据库建设。
2.继续深化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本市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1〕455 号)整治范围中明确的项目,继续推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新产业项目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至 2022 年 底前,在每月 20 日前梳理报送本地区厂房仓库消防审验专项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3.认真研究防范新业态领域消防审验风险
一是要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类场所等新业态项目消防审验工作的研判,及时梳理并制定此类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指南,严禁此类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确保人员疏散符合规范要求。对此类场所应办理施工许可而未办的,逃避消防审验的;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二是严格办理电化学储能电站、氢能源站点等新能源项目消防审验工作。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45 号)要求,主动征询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能源主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机构)的监管意见。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有关工作要求,对功率为 500KW 且容量为 500KW·h 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审核项目,由市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1.督促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严格督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
加强与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聚焦彩钢板、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重点督查,发现施工消防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3.加强烟花爆竹管控措施
按照上海市公安局 2022 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要求,对在建工地等场所开展烟花爆竹管控的宣传提示,教育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禁止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
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特点,在 2022 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上海“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树牢“一盘棋”思想,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聚焦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火灾多发易发领域,加强巡防巡控,压实责任措施,筑牢安全屏障。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 年 1 月中旬前)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 1 月中旬至 2022 年 3 月)
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 年 3 月底)
开展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形势分析,确保工作实效,做到有序实施、梯次推进、务求实效。
(二)实施综合整治
严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
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强化督导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予以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严格落实专人开展情况报送工作制度。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2022 年 1 月起的每月 20 日,报送当月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信息报送联系人:
市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胡杰 54614788*3012 电子邮箱:koketsu@sina.com
市安质监总站联系人:刘知凡 54614788-4018 电子邮箱:zhjgys@163.com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