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6〕5号
现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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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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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