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同仁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2-04      发布日期:2026-02-05      沪卫医〔202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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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上海市同仁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和我委审定,现将上海市同仁医院的等级评审结论公布如下: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请上海市同仁医院继续立足常态、长效管理,切实抓好医院内涵建设,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医疗服务与质量。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上海市同仁医院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并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材料报送我委。我委将适时开展追踪复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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